《尘埃落定》500字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来解放**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9小时45分钟读完这本书,越深入越喜欢。如果让我评价,这是一直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不是说他是最好的一本书,而是说他是让我获得最多见解的一本书。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无,宇宙浩瀚,每个人都是一粒尘埃。
以前觉得自己心比天高,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甚至自满,自大,自诩为聪明人,却不知道是真的傻。
二少爷就像作为一个局外人,来人间走一遭,他说上天安排他来就是为了见证土司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或许有时候,像二少爷一样,我们跳出世俗的.圈套来看待一件事情,会变得更加清晰明朗。每天清晨醒来,他问,我是谁?我在哪?简单又深刻的问题,好像每天赋予自己新的身份定义,才一直清楚明白的活着。
带着善意和爱对待别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忠诚,傻子少爷始终能拥有人心,受人拥戴,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对待,一个人无论能力与地位多高都要有一颗谦逊的心,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教给你一些东西,这一点是我该努力学习和改变的。
人要善于等待,有些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珍惜当下,少想未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有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一件表面是坏事的事情发生时,一定要用积极的眼光去辩证的看问题,会有助于自己调整心态,早日走出困境。
人是最难看清自己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1200字
这本书,我是在一年前接触的。读过一遍过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反复阅读了好多遍,还看了电视。有些章节更是看过几十遍。我们先尚且不说啊来的文笔和驾驭文字的超前能力。我想,我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文学的吧!看完后一直想写点什么,但就是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主人公以一个“傻子”的形式出现,由此贯穿全文的始终。到最后好似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就是“二少爷”“傻子”的叫着。他出身于高贵的土司家庭,却有着平常人的心灵!他生来就有一个傻子的称号,却有着比聪明人还要长远的目光。有人说他相当于鲁迅的“阿甘”。但是我不以为然,如果用一个准确的词语去形容他的话,我想是“大智若愚”吧!他喜欢美女、喜欢金钱、当然了也喜欢银子。人性本该有的特征他全部占有,何来傻子之说?与他的哥哥相比:小时候组织奴隶家的孩子追“野画眉”、对生理老师并且服侍过他“卓玛”的关心、照顾,到最后建立了北方市场,给饥民炒麦子,还有一路走来对他身边人的包容与理解!无一不表现了他大智若愚的一面。直至最后面对背叛了多次自己的妻子,他还是选择了原谅。
傻子的父亲,老麦琪土司,是一个典型封建土司统治者,以他老辣的经验,和土司固有文化的熏陶,形成了一种随意践踏生命、世间美物均想占为己有的思想!也靠着他的聪明才智,肆意的种植**,不断的向汉地输出。获得了国民**的帮扶。在川北高原上上演了一场场夺人之妻、腥风血雨的故事。最终他的大儿子因为父亲的夺妻之事,伴随着淡淡的**花香。被杀死于复仇计划之下!
不分是非,只会跟着别人的脚步前行的人注定到不了成功的彼岸,就像那十七家土司一样。
纵观整本书,我最想说的就是新教的传播使者“翁波意西”。他因为反对麦琪土司的专制统治,对土司的野蛮进行批评和否定,与二少爷不谋而合的他被割了俩次舌头!但他任然没有放弃新教的传播和对文字的阅读。没有了嘴巴,他还有手。不断的写不断的给傻子看。他终归还是永远的闭上了嘴巴!但是他的思想早已注入了川北高原的每一条河流,注入了无数*民的心中。为奴隶春天的到来下了一场蒙蒙细雨!给后人留下了敢于直说的标榜!
再谈谈塔娜吧!一个土司制度下的贵族子女,一个绝世美女!她说过一句话“我的灵魂只属于自己,谁都拿不走”让我感受颇多!她很现实,可以为了母亲得到麦子而嫁给傻子!她还很放荡!为了满足自己的**,丢下了自己的丈夫跟着汪波土司逃跑!与自己丈夫的哥哥偷情也不觉得有什么!显然她的思想是很开放的,与现在很多的女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她只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扮演着本该有的角色罢了!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是啊!纵观全文,由弱到强、由盛转衰,麦琪家经历了一段历史,一条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尘埃终会落定!唯有不变的是大地、银子、和权力。
于是,我又有了一个问题!
如果所有的尘埃都会落定,他们为何不放下手中的屠刀?如果所有的尘埃都会落定,他们又为何与世无争?世间为什么又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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