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尼各马可伦理学》找回对德性力量的
确信
第一卷 伦理学和政治学:善、幸福与灵魂活动
1.善之为目标/伦理学导论
2.幸福作为通过行为所能实现的最高善/伦理学方法
3.三种生活方式及其目标
4.对柏拉图善的理念之批评
5.幸福完满而自足
6.幸福与人之为人的活动或使命
7.再谈伦理学方法
8.三种善缘
9.进一步讨论德性、享乐和外在的善缘作为幸福的要素
10.幸福的获得靠自己的功德还是靠运气
11.在世幸福以及后人的命运对幸福的影响
12.幸福值得称赞还是值得崇敬
13.灵魂与德性分类
第二卷 伦理德性与中庸
1.伦理德性源自习惯,因此既非自然而然,也非反自然
2.伦理德性作为品格由与之相应的活动养成、毁坏并伴随苦与乐
3.如何能够在德性之前有合乎德性的行为?德性与技艺之别
4.德性的一般规定:它是与性情及其能力相关的稳定品格
5.德性的进一步规定:它是我们因之而契合中庸的品质
6.中庸之德的应用范围
7.应用具体的德性来准确阐明中庸概念
8.中庸与极端之间的对立关系
9.如何契合与达到中庸
第三卷 德行特征与具体德性德行特征
1.自愿为德行之要,不自愿与被迫
2.人何时出于无知而行动?
3.自愿的总定义及其与义愤和欲望的关系
4.选择出于自愿但不等同于任意
5.权衡不涉及目标,而仅涉及达到目标的途径
6.意愿指向目的,但目的是善还是显得是善大为不同
7.人的高贵与低贱全由自己负责
8.前述德行的总结具体德性
9.详解具体德性之导论——勇敢
10.高贵与完美作为勇敢德性的目标
11.貌似勇敢的其他五种类型
12.勇敢与苦乐
13.节制是何种快乐的中庸
14.放纵和麻木
15.放纵出于自愿,更需得到规训
第四卷 具体德性续论
1.慷慨
2.高贵之为慷慨德性的规范
3.挥霍和吝啬
4.大方和小气
5.大方的实现及其先决条件
6.炫耀和小气作为大方的对立面
7.自重
8.自重之人的性格和举止
9.自卑和自夸作为自重的对立面
10.荣誉感是自重的前提
11.温和
12.交际之德
13.诚实
14.风趣和机灵
15.害羞不是真正的德性
第五卷 公正论
1.导论:公正之为人的品质
2.不公正之双重含义的区分
3.公正乃德性之首
4.特殊的公正作为总德的部分
5.再论一般公正和具体公正之别
6.分配的公正
7.矫正的公正
8.回报的公正
9.公正与德性
10.政治的公正及其类似形式
11.人是否自愿遭受不公正
12.谁的行为不公正?
13.做公正的人实际上很难
14.公平及其与公正的关系
15.施行不公正和遭受不公正的关系,能否对自身施行不公正
第六卷 理智德性论
1.理智德性引论
2.灵魂有理性部分的德性
3.灵魂命中真理的五种能力:科学
4.技艺
5.明智
6.灵智(努斯)
7.智慧
8.再论明智及其种类
9.续论:明智不是操心自身功利等问题
10.从属于明智的德性:甲、善谋
11.乙:善解与丙:体谅
12.体谅、善解、明智和灵智的关系
13.对智慧和明智无用论的反驳/德性与明智的关系
第七卷 自制和快乐
1.伦理上必须避免的三种品质及其对立面
2.关于自制的流行意见
3.流行意见的主要疑难
4.自制和不能自制的区别
5.不能自制与知识
6.类似意义上的不能自制以及**和病态的不能
……
第八卷 友爱论
第九卷 友爱续论
第十卷 论快乐、幸福和立法
附录
后记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
导语: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倡导集体主义价值观。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把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统一起来,认为个体的幸福与城邦的幸福是想结合的。
无论是哲学领域还是伦理学领域,幸福是一个古老的重要课题。在人们日常生活的话语中,幸福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之一。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着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对幸福的问题不仅给予了经验性的描述,而且还作出了规范性的界定。当下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反思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亚里士多德幸福概念的内涵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是古希腊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亚里士多德从三个方面界定幸福概念的内涵。
首先,幸福就是至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开头,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作为生命自然目的的幸福是出于人的自然禀赋和本性的幸福,生命就是一个自然的本性的过程,而自然所产生的一切东西都是目的与能力自然融合的一个统一体,人的生命当然也包含其中。
?既然一切知识、一切选择都在追求某种善。?在不同等级的善中,幸福则是最完满的善,是一切善的目的,是最终和最大的善。在人的实践的生命中,有些事物是因自身的原因被我们追求,有些事物是因为另一些事物的原因而被我们追求,有些事物被我们追求同时是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人们的行为大多是有目的的,众多的行为逐渐排列起来,从前到后连接起来就形成了一个链条。每个行为的价值和意义都要从它们所追求的目的中去获得,而这个目的的价值和意义而又要从下一个目的中获得,这样如此一直下去。如果要使整个目的链条有意义,又不至于陷于无穷的倒退,否则就会陷入无限循环而空洞的循环原因论,那么就必定要有一个尽头和终结,这个尽头和终结也就是最高的目的,即是最高的善。这样才会使人的行为获得意义和价值。由此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思想中,所谓幸福就是至善。
其次,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把最高的善称为幸福,看来是同义语的反复,还应该更着重地谈谈它到底是什么。?在进一步解释幸福是什么的时候,亚里士多德得出的结论是: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他认为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德性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人的灵魂有逻各斯的部分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这里就蕴含了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两重维度。
第一重维度是德性。德性是使得一个事物状态好并使得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幸福观中特别强调德性。他认为德性是幸福的前提:?一旦没有了德性,他就是极其邪恶和残暴,就会无比放荡和贪婪。?他把人的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两部分。道德德性通过习惯养成,理智德性通过教导生成。理智德性又可分为理论德性和实践理性,其中理智德性是人们最高部分的德性,合乎这种德性的活动才是最完美的幸福。
第二重维度是活动。幸福必须通过德性的活动即实践才能达到,也即是说,并不是拥有了德性就能实现幸福,因为纯粹意义上的思辨而不通过活动是不能达到幸福的,所以必须通过实践活动。幸福必须通过德性的活动才能达到,德性只是使一个事物状态好而且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前提基础,有了这个前提才可能有幸福的实现。?正如在奥林匹亚大赛上,桂冠并不授予貌美的人和健壮的人,而是授予参加竞技的人。?
再次,幸福的实现必须遵循中道原则。中道原则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和价值追求,是判断善恶的标准、衡量德性的准则。德性是能够让一个事物保持其状态并且让其能进行实现活动的前提。但是德性又会被过度和不及所破坏。中道原则本身内含辩证法。亚里士多德的中道不是绝对的中道,而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其绝对性是指中道是在两个性质或者两个状态这样的一个范围之中,不能超出其外。相对性是指其中道在这两个性质和两个状态之间不是唯一确定的,是可以选择的。如勇敢是恐惧和鲁莽的中道;节制是放纵与冷漠的中道;慷慨是挥霍和吝啬的中道。因此,对于中道原则,既要把握其绝对性又要把握其相对性。
二、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论证
亚里士多德在对幸福概念内涵界定的基础上,又对幸福观作了指向论证。
第一,目的指向论证。一切事物都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存在,各事物的目的也就是各事物的善。自然界和人类世界都是这样。所以,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某种目的,一切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善。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的目的指向论证包含了两个方面。
目的指向的单一性。每种技艺、每种学科或者每个经过思考的行为和志趣都是以善为目的。因为行为、技艺和学科的种类繁多,所以其各自具体的目的是多样的。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人唯有在他的实现其目的的活动中才能展现其存在。虽然人们追求事物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但这只是具体的目的,最终所有的目的都会指向这个唯一的最高的目的,那就是至善,即幸福。
目的指向的终极性。在行为的领域,不是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其他目的而存在,否则,就会形成一个轮回。一个目的始终会以另一个目的为目的,以至无穷。如果这样就会陷于无穷后退,一切欲求就都会变成无益的空忙。只有那种因自身被选择而绝不为他物的目的才是绝对最后的。所以人的一切活动必须有这么一个终极的目的,那就是幸福。
第二,功能指向论证。要清楚幸福的真正性质是什么,必须首先明白人的功能是什么。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功能,人的眼、耳、手、足及身体各部分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亚里士多德从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来看,其不同就在于是不是一种道德的生活。人的功能,如果就是心灵遵循或包含着一种理性原理的主动作用,那么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心灵合于德性的'活动。假如德性不止一种,那么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合于最好的和最完善的德性的活动。因为至善就是幸福,所以,人的最根本的本质功能就是心灵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 第三,实践指向论证。人的实践的生命活动在本质上有别于动植物的功能性活动,因其实践的自身本性决定的,因而与所有低等生命物的活动区别开来。同时,人的实践的生命活动也有别于职业的活动。实践的生命活动确立着人的种属的可能性的范围。人是什么样的人或将成为什么样的人,这取决于他的实践活动,即他在实践的生命活动中所能实现的东西。人的全部一生,其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积极地从事这些属于人的实践的生命活动,在这之中才能实现人自身的价值。
三、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现实意义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对于我们构建新时期下的幸福观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强调德性的重要性。德性在幸福中是最重要的。现代社会,很多人片面追求个人的快乐、感官的快乐和物质的快乐。在这样的理念下无可避免地会出现私欲膨胀、纵欲无度等不良社会现象。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德性,将会变成充满*欲和贪婪的动物。德性,在面对不合理侵害时表现为勇敢和公正;在面对矛盾和冲突时表现为自制和理性;在为人处世时表现为有爱和大度。所以我们应当用德性来指导现实的社会生活,追求一种德性的幸福生活。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主张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幸福不是人先天所具有的,不是神赐予的,也不是通过继承已有的家产而获得的,而是通过学习,通过努力,通过自己创造性的活动去实现的。幸福不是仅仅拥有德性的品质,而是要实现这种德性;人的幸福并不在于坐享其成,而要通过人的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活动才能真正获得。我们做公正的事情才能成为公正的,进行节制才能成为节制的,表现勇敢才能成为勇敢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要积极参加实践,把德性幸福观运用于实践生活中,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达到幸福。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倡导集体主义价值观。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把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统一起来,认为个体的幸福与城邦的幸福是想结合的。城邦是由个人、家庭和部落组成的整体,那么整体就大于部分,即整体的善高于个体的善,城邦的幸福高于个人的幸福。个体是集体中的个体,集体是包含个体的集体。离开了集体,个体无法生存;离开了个体,集体便不是集体。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很多人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他人和集体的利益,任意妄为,破坏他人和集体的利益和幸福。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倡导集体主义幸福观,把个人的幸福同集体的幸福结合起来。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人们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有目标的,而这个目标就是至善。
善又有不同的等级,较低级的善要服从较高级的善。人们的实践活动,最终都走向了一个最终的目的,即最高的善。而最高的善到底是什么呢?
亚里士多德认为:行为所能达到的全部善的顶点,就是幸福。幸福是生命的自然目的,这个最终的自然目的就是至善。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锻炼身体的目的是为了身体健
每个人的生活实践的维度是不同的。这里,亚里士多德总结了三种与幸福相关的生活。
第一种,追求财富和满足各种欲望的生活。有些人以赚钱为最高目的,追求各种欲望的满足,以为这样就能得到幸福。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种幸福就等同于感官的生理快乐,这与他的幸福理念是相悖的。因为幸福是自由的,但以满足欲望得到幸福,人很容易成为欲望的奴隶,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
第二种,政治生活。参与公共事业、参与政治活动也可以实现幸福。政治生活中的幸福就是追求荣誉,荣誉是政治生活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荣誉取决于授予者,而不是接受者”。善或者幸福应该是人们固有的,而不是轻易能被取走的东西。
第三种,思辨的生活。这是亚里士多德最为推崇的,这是一种求知的生活。把思辨活动当作是人存在的最大快乐和最高幸福。思辨是理智的德性,理智是人的最高贵的部分,是我们各部分中最重要、最合德性的。
亚里士多德说:“快乐和荣誉虽然都是可选择的目的,但都是自身以外的它物,唯有思辨生活才是为自身的选择,才是不累于它物的最大幸福。”
中道原则,是亚里士多德在总结了古希腊历史和现实生活的基础上,提出的获得幸福要遵循的著名原则,有点像中国文化中的“中庸”。
“中道”不是数学上的“中值”,而是从人的情感和行为这个层面去强调要适中、适度,既不要过度与放纵,也不要不及。这个原则对人的理性要求非常之高,人只有在充分认识自己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做到既节制不放纵,又不畏手畏脚。
以情感为例,自信就是骄傲和自卑的中道,骄傲是一种过分的状态,而自卑又是一种不足的状态。在骄傲和自卑之间,恰到好处的一种状态,就是自信。这就像一个天平一样,自信在这中间,稍微盲目自信一些就成了骄傲,而不太自信一些,就陷入了自卑。当然骄傲和自卑都是极端的状态,自信才是最为适度和适中的最佳状态。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有遵循中道原则才能真正获得幸福。这样的幸福观,对当今的人们来说也有很大的价值。每一个现代人如果能读一读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或许能收获对快乐、幸福更深刻的理解。
幸福就是至善,每个人心存善念,我们的发心动念和行为都会受到约束,在遵循中道原则的基础上,去追寻一种思想的乐趣,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伦理学(ethics)
关于道德的科学,又称道德学、道德哲学。在西方,伦理学一词源出希腊文ετησs,意为风俗 、习惯 、性格等。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先赋予其伦理和德行的含义,所著《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为西方最早的伦理学专著。在中国古代没有使用伦理学一词,19世纪后才广泛使用。
伦理学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不仅包括道德意识现象(如个人的道德情感等),而且包括道德活动现象(如道德行为等)以及道德规范现象等。伦理学将道德现象从人类活动中区分开来,探讨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同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和生活态度等问题。
其中最重要的是道德与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伦理学派别。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将道德作为社会历史现象加以研究,着重研究道德现象中的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从中揭示道德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强调阶级社会中道德的阶级性及道德实践在伦理学理论中的意义。
《宇宙伦理学》(专著,张云飞著)认为,伦理学应该将视野放宽,不但扩大实践领域,同时也承认除了地球人类以外还有其它伦理主体,例如其它高级动物,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高级智慧生命等等,甚至,宇宙万物都是伦理主体,主客体关系是相对而言的。未来的伦理学会在现有的基础上朝宇宙伦理学的方向发展,以求把人类伦理建立在更为普遍、更为深刻的基础上,以满足人类日益发展的实践需要,以扩大伦理学的研究领域。宇宙伦理学也就是“把视野放到整个宇宙”的伦理学,是伦理学原理与应用伦理学的统一体,是关于宇宙万物的普遍伦理和具体伦理的学问,是一个开放的无止境的体系,需要人类的共同努力以创建、发展和更新。
但是,人们对“宇宙伦理学”还有各种不同的理解,最早的大概可以追溯到前苏联伟大宇航学家齐奥尔科夫斯基的“宇宙伦理学”,其基本观点是:人类应该创造超出地球之外的生存条件,同时,免除宇宙里的一切生灵的痛苦,是“绝对命令”。 这一“绝对命令”在《宇宙伦理学》所创立的体系中,属于”宇宙增乐”的要求,而“宇宙增乐”又是“普利万物”的要求,“普利万物”又是终极准绳“完善宇宙”的要求。在《宇宙伦理学》中,终极准绳只是一个假设。同时,它对于“宇宙伦理学”的界定,只是从学科本身的性质和要求(把视野放到整个宇宙)来说的,并没有绝对的准则——以上所说的准则也只是目前研究的结果,是可以而且必须更新的——当具备更新的条件的时候。所以说,这是一种彻底或真正意义上的宇宙伦理学。但是,毫无疑问,齐奥尔科夫斯基是宇宙伦理学的先驱,其基本观点与《宇宙伦理学》的观点并没有很大冲突,但同时也受到了诸多其它考虑的限制,后者的考虑较之前者更为彻底和全面。例如,《宇宙伦理学》虽然也提倡进行适当的星际探索,但对于“开发宇宙”的热情却远不如其他宇宙伦理学学者高涨,甚至没有提倡过“开发宇宙”这一提法,全书都是围绕“完善宇宙”展开的。
是的
Aristotle 《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
《尼各马可伦理学》被安置在亚里士多德的有关“潜能-实现(potentiality-actuality)”的目的论框架之中,这从该书第一句话就可见出,“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在这个体系中,亚里士多德描述了一个理想的或完美的人的品质:勇敢、节制、慷慨、大方,甚至拥有一个伟大的灵魂;待人温和而友善,诚实而机智,甚至想一想坏事都会感到羞耻;在分配上和交易上都有爱好正义的品德,也恪守广义的良好的法律;除了在道德上如此卓越外,这个理想的人最高的德性却表现在理智上,他不但明智地洞察和安排行为,而且在技艺、科学和努斯等方面表现出智慧,最热衷于对永恒事物的沉思,把人身上的神性和不朽的因素发挥到极致;这个理想的人的友谊也是基于美善的,基于对存在的肯定和愉悦,而快乐就是他的生活本然带有的品质。
把德性看成是主要的伦理理论,它提出伦理学的中心问题“我应该怎样生活”可以建构为“我应该是哪一种人?”它的目的在于描述在一定的文化或社会之中受到敬重的品格类型。因为在古希腊,伦理学是与品格相关的,因此,伦理学被建构为德性伦理学。大多数的苏格拉底对话考察了对德性的一般信念。柏拉图在他的《国家篇》中讨论了四种主要的德性,并把它们与灵魂的不同部分连接起来。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德性伦理学的最著名的体系。他把德性与人的功能和目的连接起来,把德性分为理智的和道德的德性,并且主张一种完备的德性是一种选择和行动的性情(品质),是为实践理性所规定的相对于人的过度与缺失之间的中道。对于斯多亚派而言,德性在于与自然一致,而有德的生活就是自足的生活。在中世纪,德性伦理学继续发展,特别是在阿奎那那里,但它随着现代伦理理论的兴起而衰落,特别是功利主义和道义论的兴起而衰落。在这两者里,道德为对行为后果的功利计算所确定,或为支配道德行为的原则或规则所确定。在20世纪,德性伦理学得到复兴,代表人物有:安斯康、麦金太尔、威廉姆斯、福特、冯?赖特、A.培尔等。它认为现代伦理理论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许多道德问题,伦理考虑的焦点应当从行为者的行为转到行为者本身,转到行为者的志向和规划。德性伦理学实质上是一种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观点。不过,当某些德性伦理论家倾向于放弃所有的现代以原则为基础的伦理学时,有人则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不能处理涉及到人们之间关系的道德问题,所以必须被修正。
德性伦理学讨论的主要问题包括,品格的建构、实践理性、道德教育、品格与友谊的连接,具体品质诸如勇敢、忠诚、羞愧、负罪以及传统的恶的多种形式。这是一个全新的探讨领域,许多讨论仍在进行。虽然这样一种伦理方式不能做所有的伦理研究,但对于揭示生活的品格形成领域——这一长期被其他道德理论所忽视的领域——是有价值的。
当代科学技术取得的伟大成就一方面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发展,另一方面又使得我们现代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危机。科学技术取得的伟大成就,使得自然科学和技术在当代社会中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并已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相比而言,人文科学或者社会科学却愈来愈遭到人们的轻视,失去了以往人们对其所赋予的应有尊重。一方面是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另一方面是人文精神的日益衰退,共同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和人类生存危机,人们的精神文明也受到极大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全球社会生活正在承受着伦理道德的缺失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使我们有必要在当代哲学发展中重新提出二千多年以前的古希腊哲学家所提出的实践智慧(phronesis),冀望以此疗救和缓解我们时代的弊病。 本文主要以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等原著和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为依托,系统地阐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这一思想。亚里士多德倡导人们对于德性生活的追求,主张通过实现善来获得幸福。作为其德性伦理学的核心概念的实践智慧则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来获得善,把持中道的求真品质。通过分析这一概念的内在特点和它与其它品质之间的关系,阐明其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体系中的地位。首先,通过对实践智慧概念的语义学和哲学层义的阐述,分析作为理智德性的实践智慧的内在涵义;其次,进一步比较与实践智慧同样为理智德性的智慧、技艺及其与努斯的关系;再次,分析实践智慧与慎思的关系;最后分析实践智慧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确立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的主要特征在于从生活实践来出发,充分考虑到实践活动的条件,并注重行为者的美德的培养,强调行为者的美德是一个成功的道德实践活动之所在。在此基础上,深入讨论了实践智慧与德行的内在关系,指出实践智慧是有关道德的知识,在与道德有关的事务中它帮助我们决定如何行动。 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实践智慧是一种有教养的知觉。它能够判断出在特定情境中德性的实践要求的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是要通过谋划、了解、谅解以及聪明这些精神能力来进行的,但是这些能力即可能产生好的(善)行为,也可能产生坏的(恶)行为;因为人有各种不同的品质,好人以善为目的,而坏人以恶为目的。在此着重强调了实践智慧的理论价值,对指导实践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