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手续的办理时间因学校和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向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学生处提交休学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如休学原因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
审核审批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会对学生提交的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休学条件,并最终审批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手续如果休学申请获得批准,学校会向学生发放休学证明,并告知学生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如缴纳学费、交还图书等。
离校时间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离校,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办理返校手续。
所需材料休学手续需要的材料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休学申请表、学籍证明、学费缴纳证明、身份证件、其他证明材料等。
办理休学的步骤如下: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休学的条件如下:
1、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2、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3、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学生休学情况要记入学生登记表(或学籍卡),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应附在学籍管理档案后。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法律分析:休学,是指学生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经学校同意,保留学籍,暂停学习。
办理休学程序: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注意事项: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法律依据:《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二、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三、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四、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办理大学休学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1. 学生提交休学申请书;
2.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有同意意见和签字;
3. 生病需提供县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
4. 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完成报批手续;
5. 报批表办理后,交**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证明和休学程序单;
6. 学生携带休学证明和程序单,前往各行政部门完成休学手续;
7. 休学程序单办理完毕后,交**务处学籍管理科;
8.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收齐所有文件后,在系统上进行异动登记,并给学生休学存根。
大学休学的影响:
1、学籍状态变更:休学期间,学生的学籍状态会从在读变更为休学;
2、学习进度延迟:休学可能导致学生的毕业时间推迟,影响学习进度;
3、奖学金资格影响: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通常无法获得奖学金;
4、社会实践机会减少:休学期间,学生可能错过一些实习或社会实践的机会;
5、心理健康关注:长时间的休学可能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
6、复学准备:休学结束后,学生需要准备复学手续,并重新适应学习环境。
综上所述,大学生办理休学需提交申请书、家长同意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生病还需医院证明,然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并报批休学表,完成后领取休学证明和程序单,前往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将程序单交**务处,由其在系统登记并给出休学存根。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九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患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无**常学习而需要中断学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必须离校治疗。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在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按规定时间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