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田园杂兴其三十一读后感:这首诗描写农村初夏时节生活中的一个场景。首句“昼出耘田夜绩麻”是说:白天下田去除草,晚上搓麻线,“绩”是搓的意思。“耘田”即除草。初夏,水稻田里秧苗需要除草了。这是男人们干的活。“绩麻”是指妇女们在白天干完别的活后,晚上就搓麻线,再织成布。这句直接写劳动场面。次句“村庄儿女各当家”,“儿女”即男女,全诗用老农的口气,“儿女”也就是指年轻人。“当家”指男女都不得闲,,各管一行。第三句“童孙未解供耕织”,“童孙”指那些孩子们,他们不会耕也不会织,却也不闲着。他们从小耳濡目染,喜爱劳动,于是“也傍桑阴学种瓜”,也就在茂盛成阴的桑树底下学种瓜。这是农村中常见的现象,却颇有特色。结句表现了农村儿童的天真情趣,诗人用清新的笔调,对农村初夏时的紧张劳动气氛,作了较为细腻的描写,读来意趣横生。
四时田园杂兴其三十一全诗如下: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火印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火印读后感1自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那壮丽的画面深深地震撼到了――太阳已经落山,从山峰背面喷射到天空的万道光芒,像无数支金箭齐发,在一天结束之前,上演着最后的辉煌。
我仿佛听见了恶狼急促的喘息声,在黑夜到来时悄然出现,坡娃抽断了赶羊鞭,黑狗为了救小马驹雪儿付出了一只耳朵的情景历历在目。
那天晚上,世界便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为在阴暗背后,战争的大钟正在慢慢响起……从这以后,小马驹雪儿便有了一段痛苦的回忆:拉大炮,整日在黄沙漫天的沙地上做着重活,但它依然不知道,一个深深的印记将烙在它的身上,也深深地印在了它的心里。它清楚地明白,这是在背叛,可是它不得不这么做,这让它更加痛不欲生。这时,我不禁握紧了拳头,为日本军团的可恶行径而深感悲愤。我仿佛也身临其境,对它在军团的每分每秒都感到十分煎熬,直到稻叶的出现……
他的出现让我重新认识到人性的善良,哪怕是在肮脏的日本军团之中,也有天真善良的稻叶,这让我不禁想起了“人之初,性本善”。让我在阅读的同时,竟然也如释重负,因为稻叶的出现让我仿佛看见了灰暗的军团当中,出现了萤火虫般的光亮。读后感·但是当战争和苦难过去后,雪儿在坡娃――他的主人和村民面前羞愧地深深地低下了头,因为它也知道,自己身上那枚鲜亮的日本火印,是再也不能去掉了。
但直到有一天,它抓住了一个挽回尊严的机会,复仇的时候到了!它拼尽全力,只为替坡娃,以及所有野狐峪被自己拉响的大炮炸死的村民报仇!
雪儿身上的火印是一种耻辱,但它却能激起雪儿的拼搏之力,更何况我们呢,从坡娃和雪儿身上我看到了中华人民不服输,勇于反抗,坚持到底的精神!这时,我更加希望战争的硝烟离我们远一些,因为只有和平,才能给人们带来幸福和欢声笑语!
火印读后感2今年暑假,我有幸阅读了由著名作家曹文轩教授所写的儿童文学小说《火印》。该书内容详实、层次分明、布局合理、描写生动;同时也表达出了书中主要人物的真情实感,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精品儿童文学小说。
这本书写了坡娃从狼群中救出了一匹马,它叫雪儿。它和坡娃是一家,在野狐峪过着安静、祥和的田园生活。后来,战争爆发了,雪儿被日军强行征走,身上烙下了一枚日本军营的火印。日本军官河野看中了雪儿,想把它变成自己的坐骑。但雪儿始终不肯接受河野的驾驭,它心中唯一的主人是:野狐峪的坡娃。由于雪儿的不屈和对抗,它沦为拉炮的战马,不得不忍受母子分离,遭遇种种磨难和屈辱。经过战火和苦难,主人坡娃将雪儿带回野狐峪,但它身上的火印,成为它终身的耻辱,在村民面前抬不起头,但雪儿最终获得了尊严。
我边读边联想到自己,自己以前学习态度并不是十分端正,对学习不喜欢钻研,不愿思考,没有坚持的毅力。学习成绩稍好一些就沾沾自喜。而书中的主人公坡娃非常有恒心、有毅力,一开始虽然没能救出雪儿,但他并没有放弃。尽管面临着杀身之祸的威胁,但他还是选择去救雪儿,直到把雪儿救出来为止。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那种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精神。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要有信心、恒心与决心,要有一种刻苦钻研、锲而不舍的精神,最重要的是明白学习的目的和意义。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为之不断地付出努力与艰辛。只有这样,才能将学习学好。我想:“做任何事情都应这样。”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如果有时间,就赶快去书店把这本书买来看一看,相信你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更深的感受。”
火印读后感3合上《火印》,我的耳边依然还响着马儿“咴咴”的嘶鸣声和它们的马蹄踏在草原上发出的“嗒嗒”声,我也随之悄然泪下。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满是雪儿即使被老兵用皮带鞭得皮开肉绽,忍受母子分离,被拉大炮的绳子磨得鲜血淋漓,也决不屈服于河野,做日本人的战马的画面。书中的雪儿不就是抗日战争中无数不屈不挠的平民英雄的缩影吗?他们为了捍卫我们中国的领土,保护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民,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一批批仁人志士前赴后继,奔赴前线,为国杀敌,救国图强,在枪林弹雨中书写出一部部感人肺腑的壮丽诗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抗日女英雄,赵一曼。
赵一曼是抗日队伍中的一位政治委员。她的身体虽然不是很好,但是却和战士们同甘共苦,处处以身作则,也非常关心战士们。战士们都亲切地叫她“我们的女政委”。一次战斗中,赵一曼带着几名战士掩护团队撤离,不幸被日军逮捕。日军让军医对她进行简单治疗后,开始了连夜讯问。日军对赵一曼用尽酷刑,但她依然不透露任何机密。日军把她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赵一曼仍然用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革命气节教育了女护士韩勇义和看守董宪勋。他们决定带赵一曼出逃,可是还是被日军发现了。当她第二次落入敌人的“魔掌”,日军对她用尽了更严酷的刑罚,她还是宁死也绝不透露一句重要信息。1936年8月2日,赵一曼被敌人杀害了,年仅三十一岁。
我们应该记住那段历史,一个伟大的民族,一个伟大的国家总是在对历史的一次次回望中不断汲取前行的力量!”
这段历史距离我们已经八十多个春秋过去了,可是,我们必须做到:民族气节不能丢,国耻奇辱不能忘!居安思危、牢记历史、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从小立志,也像周恩来爷爷一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做一个爱国的好公民!
火印读后感4今天我读完了中国富豪榜作家——曹文轩老师的作品——《火印》。
曹文轩,一九五四年一月生于江苏盐城。我国著名作家,著有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根鸟》《细米》《青铜葵花》以及“大王书”系列、“我的儿子皮卡”系列和“丁丁当当”系列等。主要文学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追随永恒》《甜橙树》等。
本书主要写的是主人公坡娃在放羊归途中偶然遇到了一匹被野狼群包围的小马驹,坡娃凭借自己的沉着和勇敢,把小狼从野狼群的口中救了出来并给它取名——雪儿。
雪儿和坡娃一家,在野狐峪过着宁静的田园生活。可是有一天,战争爆发了,日本军官要派人将雪儿带走,坡娃的黑狗见日本军队要将雪儿带走,对准一个日本士兵的手一口咬下去,那个日本士兵一激动举起步枪把黑狗给打死了,可黑狗的死可不能白死,坡娃见此,把雪儿赶跑了。过了几天,雪儿凭借自己的记忆跑回了野狐峪,再一次和坡娃相遇。
可是,日本军官河野可是一个出生在养马世家的养马好手,他一眼看雪儿是一匹良马,他可不会善罢甘休,又派了的一个中国汉奸假扮一个货郎来到雪儿藏身的小树林,将雪儿了回去,并在它的身上印下了火印。
河野像将雪儿训练成他的战马,可雪儿不肯接受河野的驾驭,它心中唯一的主人只有把它从野狼口中救出的坡娃。由于雪儿的不屈和对抗,它被沦为拉炮的战马,得不遭受种种侮辱。同时遭遇不幸的,还有在日军炮火攻击下的野狐峪村民。
历经战火和苦难之后,坡娃终于将雪儿带回了野狐峪,而雪儿身上的火印,成了它终身的耻辱。雪儿在村民面前深深的低下了头,直至它获得了赢回尊严的机会……
从这我体会出马也懂耻辱,而我们中的一些人呢?我们还要珍惜眼前的一切,要记住“勿忘国耻”。
火印读后感5《火印》这本书并没有刻意地描写战争的残酷和血腥,而是在字里行间通过自然的笔调使人感受到战争的可怕。但我认为,此书最为出彩的地方不是感人的剧情,而是对人物性格淋漓尽致的描写。
这本书涉及到许多人物:主人公坡娃、雪儿,以及一大群孩子;日本人河野和稻叶……
雪儿是一匹通人性的马感情,它在书中有几处嘶鸣,这无不表达着它的内心的感情,它有着自尊,因身上被烙下了火印而低着头,再不嘶鸣。它心中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坡娃。最终它载着士兵打败了河野,为野狐峪赢得战争,为自己赢得尊严的时候,但战争在它的心中早已烙下了深深的伤痕,那个烙在它身体上的火印,那些为日军运送炮火不堪回首的经历,却一幕幕挥之不去。生活中也会有许多耻辱与阴霾,或许这些耻辱永远挥之不去,但走出阴霾的唯一方法就是正视它们,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它们。
雪儿是重感情的,而黄毛等一些孩子却与之相反。孩子们以前都抢着和雪儿玩,但当雪儿被烙了火印,满身伤痕的回来时,黄毛他们却用砖头、石头砸雪儿。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但心中的阴影仍没抹去,孩子们因为战争而变得无情。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赞成。他们并不是真正地厌恶雪儿,而是厌恶火印所代表的日本人,但他们没有去反抗日本人,却去欺负比他们更弱小的雪儿,这是懦夫的行为。幸好他们是孩子,幸好大人使他们认识到了错误。战争虽然是残酷的,但如果一个民族能在战争中勇敢站出来,去正视耻辱与伤害,去善待被侮辱被损害的生命,那么他们一定是最终的胜者。
作者曹文轩在写此书的时候没用过多虚浮的描写,但却以一匹马引出一群人、一个村庄、一次战争、一段历史。
火印读后感6读完曹文轩的《火印》,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故事中的情节就像“火印”一样烙在我的心中。
书名是《火印》,大家可能不知道火印的意思,其实指的是烙火印,就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军官把夺来的马用铁铲烙上一个印,烙上火印的马儿就变成日本军的马儿。
《火印》讲述了野狐峪的'男孩坡娃从狼群中救出一匹马,名叫雪儿。可日本军官却夺走了雪儿,并在它身上烙上了火印。坡娃跟敌人斗智斗勇,终于把雪儿带了回来,可雪儿却像丢了魂似的——它因为身上的火印觉得在父老乡亲面前抬不起头来。最终,雪儿找到一个机会证明自己,重新获得了尊严。
这本书故事情节曲折,以抗日战争为背景,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凄惨的故事。我细细品读,从一些小细节中体会到了当时老百姓的可怜、坡娃和雪儿的无助、日军的凶残。马儿一次次被夺走,最后还沦为拉大炮的马,让它拉着大炮轰炸坡娃的家乡野狐峪。这是一匹马,可它更是一个人,它的内心是无限屈辱的。几处嘶鸣声,愤怒、惊奇、痛苦、不堪,在苦难、焦灼、困顿的时刻,雪儿的嘶鸣是抒发与传递自己情感的一种独特方式,它是为自己的生命在呼喊,它是为坡娃呼喊,为小马驹呼喊,为野狐峪上所有的人呼喊。最终正义也战胜了邪恶,雪儿驮着八路军战士为自己报了仇。
合上书,再静心细想,觉得“火印”这个题目含义深刻,不仅代表着雪儿的耻辱,也表示着它想换回尊严的想法。这个故事真的很不简单,我在某些时候都有一点儿摸不着头脑。但是,我又联系实际想了想,是啊,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也要不低头折节,就像《梅花魂》中外祖父的精神一样。我们一定要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而迈出一步,而不是只是在脑袋里空想不行动。就像在面临道德抉择时,我们也一定要坚持正义,坚决不去做“非”的事情。
《火印》这本书带给我的启示,我希望能像火印一样烙在心中!
火印读后感7这个暑假,我读了曹文轩的《火印》。刚看完第一遍的时候,我还是懵懵懂懂的。于是,抓住暑假的尾巴,我又看了一遍。这次,我看得很仔细,也很用心,觉得感触很深。
《火印》这本书讲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一个叫野狐峪的地方,有个男孩叫坡娃。他在山上放羊的时候,从狼群里救出了一匹小马驹。他给小马驹起名叫雪儿。雪儿与坡娃一家朝夕相处了四年。有一天,日本鬼子来了。他们掠夺了乡亲们家里所有的马、驴和骡子。雪儿也不幸被鬼子看中了,雪儿慌乱中跑进了深山,最后还是被日本兵找到,在身上烙下一枚火印后带走了。
在经历了战火和苦难之后,坡娃终于在雪儿带回了野狐峪。雪儿身上的火印成了它抹不掉的耻辱。它在村民们的面前深深的低下了头。直到后来,它赢回了自己的尊严。
《火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忘记一切,要心怀感恩之情!现在,有些同学总是以自我为中心,老是觉得父母对我们的爱是理所应当的,可以任意妄为。每天我们还在睡觉的时候,父母就起来为我们做早饭,而我们起来后还要对早饭挑三拣四的,这样真的好吗?每天风雨无阻的接送我们上学,而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你们辛苦啦之类的话。我们闯祸了、被老师批评了,父母仍就默默地为我们做着这些事。当他们问我们怎么样,表现如何的时候,我们的回答有的时候就只是“哦”、“知道了”,我想他们的心里肯定很难过。他们肯定不是只想听这个。他们不求回报地付出,只是希望我们能够学的更好,活的更好。我们有的时候真的忘了他们对我们的好,千方百计地满足我们的要求,为了什么?这就是爱!如果我们就这样地忘了,我觉得还不如那匹马呢!
对父母心怀感恩,对老师心存感激,对所有帮助过你的人说声谢谢,对所有爱你的人说声谢谢,我们不能忘记一切!
火印读后感8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所著的《火印》。从打开这本书起,我就被那动人心弦的文字所震撼。
小说的主角是一匹马,一匹名叫雪儿、在我看来极通人性却从未被驯服的马。马的主人是一个叫坡娃的孩子,他是野狐峪众多孩子中的一个,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雪儿,并把它收养在家中。故事就此展开,就在雪儿与坡娃一家建立起亲密感情的时候,日本人来到了野狐峪,和谐的生态、生存、生活被突然搅乱,一个叫河野的日本军官强行掳走了坡娃最疼爱的雪儿,嘶鸣、呼喊、抗争,依然抵挡不住侵略者的恶劣行径。坡娃、草灵、瓜灯虽然依靠彼此的勇敢与智慧,潜入了敌军的阵营,但援救雪儿的计划却最终落败,而此时,战争的号角才刚刚吹响……
在《火印》这部作品中,作者没有刻意渲染战争的残酷与血腥,也没有刻意展现敌我的仇恨与对立,但在这背后隐藏的悲剧却悄无声息地向我们涌来。倏然之间,亲人死去,朋友死去,敌人死去,生命在瞬息之间湮灭,而勉强存活下来的生还者不仅要面对生死离别、阴阳两隔,自己的身体、情感、意识也变得残缺不全。如何拯救这一切,如何自救,在这样一个惨痛与悲哀到不能言表的环境中,作者将爱的色彩注入其中。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雪儿在小说中的几处嘶鸣声,愤怒、惊慌、痛苦、不堪,在苦难、焦灼、困顿的时刻,雪儿的嘶鸣是抒发与传递自己情感的一种独特方式,它是为自己的生命在嘶鸣, 她是为坡娃嘶鸣,为小马驹嘶鸣,为野狐峪上所有的人嘶鸣,更是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苦闷与沉痛而嘶鸣,她的嘶鸣就是她在维护自己的尊严。比起畜生,比起马,雪儿更像是一个人,一个有尊严的人!这一部书让人陶醉也让人沉迷,我已经感动的流下了眼泪慢慢合起书来。同时也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善待每一个生命。
作品提要
在神奇的卡兹吉尔丛山脚下,哈得逊河畔,有一座非常古老的幽僻的小村庄,住着一些荷兰殖民者的后裔。好多年以前,村子里曾经有一个叫瑞普·凡·温克尔的农民。他淳朴善良,为人热心和气,却整天不事劳作。有一天为了躲避唠叨泼辣的妻子的责骂,他带着爱犬到卡兹吉尔山上去打猎。在山上,他意外地看到了早已作古的哈得逊船长和他的同伴在玩九木柱游戏。瑞普趁他们不注意,偷喝了他们的仙酒,然后酣然入睡。醒来后回到村里,发现一夜之间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村子较以前大了,人口也比以前多了;村民们陌生,他们的服装式样也变了;他自己不光容颜衰老,胡子花白,而且妻子已经过世,女儿也已出嫁,做了母亲;认识自己的人死了,活着的人却不认识自己。原来他一觉睡了整整20年。在他酣睡期间,美国已经脱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成为一个自由民主国家。对于这种改朝换代的政权变化,他无动于衷,唯一庆幸的是他已经摆脱婚姻的枷锁,从“妇人的专政”压迫下解脱出来了。
作品选录
有一天,秋高气爽,瑞普做了一次这样的漫游:他不知不觉地爬上了卡兹吉尔丛山中一个极高的峰顶。他专心在打松鼠,这是他最心爱的事情;寂静的山头反复震荡着他的枪声的回音。到了将近黄昏时,他喘着气,感到很疲乏,便在悬崖顶上一个绿草丛生的圆丘上坐下来。从树隙中,他可以俯视连绵数英里的整片密密的树林。再望过去,远远地可以看见雄伟的哈得逊河,默默而又庄严地流着,如镜的江心有时倒映着一片紫云,有时点缀着孤帆点点,迟迟不前——这条河流到苍翠的山麓之间就看不见了。
他从另一面望下去,只见一个荒凉、寂寞、乱蓬蓬的深谷,谷底填满了从危崖绝壁上落下去的碎屑,隐约还有几缕落日返照的余晖。瑞普躺在草地上,对着这片景色,默默沉思了一会儿;黄昏渐渐地来临;群山已在山谷里投下蓝蓝的长影子;他知道等他回到村里天早已黑了,想起回家又要遭到老婆的责骂,不禁深深叹了一口气。
他正要下山时,忽然听见远远有一个人的声音喊着:“瑞普·凡·温克尔!瑞普·凡·温克尔!”他向四外一望,连个人影子也没有,只见一只乌鸦孤零零地振翼掠过山头。他想这一定是幻觉,便重新转身下山,这时却又听见那个声音在寂静的薄暮中回荡:“瑞普·凡·温克尔!瑞普·凡·温克尔!” ——同时,“狼”也竖起背上的毛,低低地嗥叫了一声,躲到主人身边,惊恐地向下面山谷里望着。这时瑞普隐隐觉得一种恐惧袭来,他急急地向这个方向望去,只见一个古怪的人,吃力地慢慢向山岩上走来,背上驮着一件沉重的东西,压得腰也弯了。他看见在这荒凉的、人迹罕到的地方,居然有个人来,觉得很惊讶,但是他还以为这是他的一位邻居,需要他帮忙,就赶紧下去接他。
走近以后,他看到那个陌生人的外表非常古怪,就更加惊异了。那是个矮胖的老头子,头发蓬松浓密,胡子已经斑白,衣服是古代的荷兰装束:上身穿着一件呢马甲,腰上束着皮带,下面穿着好几条裤子,外面的一条非常宽大,两侧装饰着两排纽扣,膝上打着褶。他肩上驮着一个似乎装满了酒的大桶,对瑞普做做手势,叫他过去帮忙。瑞普对这位新交,虽然有点害怕,并且觉得可疑,他还是照往常那样,爽快地答应了他;于是,他们便彼此倒替背着酒桶,爬上了一条狭窄的山沟,这分明是干涸了的溪流的河床。在上山时,瑞普不时地听到长长的隆隆声,好像远处的雷鸣,这声音仿佛来自悬崖之间的深深的峡谷,或者还不如说是隘口;他们那条崎岖的小路正通向那儿。他停了一下,但认为那不过是山中常有的雷雨声,便仍然向前走去。穿过峡谷之后,他们就到了一个洞口,它的形状像一个小型的圆剧场,周围矗立着悬崖峭壁,那上面的树木,枝叶都从崖顶上垂下来,因此从这里只能看见一闪一闪的蓝天和明亮的晚云。一路上,瑞普和他的同伴始终一声不响地走着;他实在不懂,究竟为什么要把一桶酒,扛上这样一座荒山,不过,他没有问,因为那个陌生人的样子有点奇怪,而且不可思议,使得他望而生畏,不敢亲近。
他们才走进圆剧场,眼前便出现了新的奇迹。在中央一块平地上,有一群形容古怪的人正在玩九柱戏。他们的服装都是古怪的外国式样;有的穿着紧身白短上衣,有的穿着马甲,腰带上插着长刀,其中大多数人的裤子都和那位向导的一样宽大。同时,他们的面貌也很奇特:有一个是大胡子,阔面孔,一双小小的猪眼睛;另外一个人的脸似乎全给一个鼻子占了,头上戴着一顶圆锥形的白帽子,插着一根小小的红鸡毛。他们留着形形 *** 的胡子。其中有一个仿佛是首领。他是个身材魁梧的老先生,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身上穿着一条镶花边的紧身短上衣,束着一条宽皮带,插着一把腰刀,头上戴一顶插着羽毛的高帽子,脚上穿着一双红袜子和一双系着玫瑰花结子的高跟皮鞋。这一群人使瑞普想起了挂在乡村牧师凡·夏克客厅里的一张弗兰德尔古画上的人物,那幅画还是初次**时,牧师从荷兰带来的。
使瑞普特别感到奇怪的是:这些人虽然明明是在消遣,脸上的神情却极其严肃,而且沉默得很神秘,这是他所见到过的一次最扫兴的娱乐。只有球声不时打破眼前的寂静,每逢这些球滚动的时候,山中就会发出雷鸣似的隆隆的回声。
当瑞普和他的同伴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球戏,用凝固的石像似的眼光盯着瑞普,一张张面孔都是那么古怪、陌生、毫无生气,吓得他的心收缩起来,膝盖不住地哆嗦。这时,他的同伴把桶里的酒倒在几只大酒壶里,并且做做手势,叫他去伺候他们喝酒。瑞普怀着恐惧,浑身哆嗦着,照他的吩咐做了;他们一声不响地把酒一口气喝干,然后又去打球了。
后来,瑞普恐惧不安的情绪慢慢地减轻了。他甚至还敢在没人盯着他的时候,偷偷地尝了一口酒,他觉得这酒很有点上等荷兰酒的味道。他本来是个贪杯的朋友,因此隔了一会儿便忍不住又去尝了一口,他越尝越有味,一口口地不断呷着那酒壶里的酒,最后他的神志有点迷迷糊糊,头晕目眩,脑袋渐渐垂了下来,就昏昏地睡去了。
他醒来以后,发现自己仍然躺在最初看到谷中老人的绿丘上面。他揉了揉眼睛——是一个明朗光亮的早晨。小鸟在树丛中跳来跳去,嘁嘁喳喳;一只老鹰在天空迎着山上的清风盘旋。“难道,”瑞普想,“我在这里睡了一夜?”于是,他想起了未睡之前的种种经过。掮着一桶酒的怪人——那个山中的峡谷——峭壁之间的那个荒凉的隐避所——一伙玩九柱戏的忧郁的人——那把酒壶——“唉!那把酒壶!该死的酒壶!”瑞普想——“回家见了我的凡·温克尔太太,怎么说得清呢?”
他四面望了一下,找他的猎枪,可是他那支干净的、擦足了油的枪却不知到哪儿去了,只见身边横着一支旧火枪,枪筒上包着一层铁锈,扳机已经脱落,枪托也蛀空了。这时他开始怀疑昨晚遇见的那些道貌岸然的酒鬼玩了一套鬼把戏,把他灌醉了,然后抢走了他的猎枪。“狼”也不见了,不过它可能因为追松鼠或者鹧鸪而迷了路。他吹了几下口哨,喊着它的名字,但都没有用,只听见口哨和喊声的回音,却看不见他的狗。
他决计再到昨晚看他们玩九柱戏的地方去一趟,只要遇到他们一伙里的人,就可以向他们讨回他的枪和狗。他站起身来要走时,发觉自己的关节僵硬,没有往日那样灵活了。“山上的床铺对我真不相宜,”瑞普想,“万一这一次游荡害我得了风湿症,整天躺在床上,那我跟我的凡·温克尔太太的日子可就好受了。”后来,他好容易走下了山谷:他找到昨天黄昏他和他的同伴一同上山的那条山沟;可是,太奇怪了,那条山沟现在已经变成一条滚滚的溪流,越过一块块的岩石,奔腾而下,山谷里充满了潺潺的水声。但是,他还是设法从溪边爬上去,费劲地穿过赤杨、黄樟和金缕梅的树丛,有时还给野葡萄藤绊倒或缠住,这些野葡萄藤把它们的蔓条和卷须从这树绕到那树,好像在他的路上撒下一片网似的。
最后,他终于爬到了从悬崖之间的峡谷通向圆剧场的那块地方;但是看不出可以进入那个山洞的痕迹。壁立的巉岩好像一道不可超越的高墙,岩顶上一道瀑布,飞沫四溅地奔流而下,落入一个宽广的深潭中,周围树林的影子,使得潭水变得一片黝黑。到了这里,可怜的瑞普不得不停下来。他重新吹起口哨,喊叫他的狗;但是回答他的却是一群闲鸦的呱呱声,它们在高高的天空中,绕着一株倒挂在阳光照耀着的悬崖上的枯树盘旋。它们因为在很高的地方,觉得很安全,似乎正在向下面望着这个可怜人,嘲笑他的狼狈境况。怎么办呢?一个早晨快消磨光了,瑞普因为没有吃早饭,肚子已经饿了。他失掉了狗和枪,感到很痛心,他怕见他的老婆,可是总不能饿死在山中。他摇了摇头,掮上那支生锈的火枪,怀着一肚子的烦恼和忧虑,转身走回家去。
(万紫、雨宁译)
赏析
《瑞普·凡·温克尔》是欧文短篇小说的代表作,与另一名篇《睡谷的传说》一起收录在《见闻札记》中。这是一篇充满神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
小说取材于德国古老的民间传说,但故事发生的地点却由莱茵河畔换成了美国哈得逊河流域卡兹吉尔丛山脚下一个幽僻古老的小山村。小说的主人公瑞普·凡·温克尔,是一个淳朴善良、温顺和气、热心助人的农民。他天性有点儿懒,一心追求平静简单、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对工作、挣钱、消费不感兴趣。因此他无论走到哪里,都难以逃脱他的妻子凡·温克尔太太的唠叨和责骂。为了逃避“妇人的专政”,瑞普不得不带着猎枪和狗上山打猎,因为在乱草丛生的深谷里,有他所喜爱的宁静和安逸。在山上他遇到一些穿着荷兰式样服装的古代人,他偷喝了他们的上等荷兰酒后居然沉睡了20年。醒来后他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在这20年里,他逃避了现实,逃避了责任,成为美国文学中“遁世者”形象的祖先,深刻影响了日后的美国文学。在他之后的“遁世者”有在密西西比河上漂流的小男孩哈克贝利·芬,离家出走到缅因州去追求自由的中产阶级商人巴比特,到动物园和大猩猩进行交流的“毛猿”扬克,以及梦想到西部无人地区与聋哑姑娘结婚的高中生霍尔顿等等。
本书选文是小说的中间部分,描写了瑞普离开现实世界,在卡兹吉尔丛山遇到古人的故事。欧文从小就喜欢幻想,这一点在此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大胆的夸张,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编织了奇特的情节、诡异的环境和非凡的人物,创造出了一个奇幻的假想世界,虚虚实实,给小说平添了一层神秘主义色彩。瑞普的深山经历很容易让人想起中国唐代传奇中王质入山遇仙的故事。同样是来到深山,遇到仙人,偷吃仙人的食物,留宿,待回转家乡已经相隔数十年。但是从繁简上来看,王质的故事只有寥寥数语,而《瑞普·凡·温克尔》中既有瑞普生活环境的景物描写,性格特征的塑造,又有瑞普内心活动的刻画,内容更加丰富。
瑞普·凡·温克尔代表的是田园牧歌式的古老的宗法制农村生活。在作者笔下,这种生活单纯美好,充满诗意。小说的前半部分,即瑞普·凡·温克尔入睡之前的部分,作者竭力描写当地的美丽风光以及山村生活的宁静安逸,即使在写到凡·温克尔太太絮絮不休的唠叨时也力图制造出一种“鸟鸣山更幽”的效果。在这样的静谧安宁的氛围之中读者容易产生一种错觉:时间仿佛是永恒的、凝固不前的。可是这种错觉很快被击碎,时间毕竟是无情的。等到瑞普一觉醒来,悠闲自在的生活已经不复存在,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新的社会风气体现出来的是忙碌、慌乱、尖刻、暴躁,“一点也不像往日那样心平气和并且保持着昏沉沉的宁静”。不仅如此,欧文还通过美国国旗的悬挂、小旅店招牌上画像的改动和小温克尔的出现这类妙趣横生的细节,向读者暗示资产阶级革命的局限,它并没有给像瑞普·凡·温克尔这样的贫苦农民的生活带来多少变化:所谓神圣的美国国旗不过是一个画着奇怪图案的布条;画像虽然由国王乔治变成了华盛顿将军,但仍然是旅店的招牌;小温克尔虽然长大成人却继承了其父的风范,“神气也是那么懒散,身上当然也是同样的褴褛”。时间过去20年,历史却仿佛在重复,这是欧文对现实进行的巧妙讽刺。以瑞普·凡·温克尔的入山遇仙部分为界,温克尔入睡前和醒来后的两个世界形成鲜明对比。而通过宗法制社会的牧歌情调跟资本主义社会风习的前后对比,透露出欧文对欧洲大陆传统文化的向往和对时代变革采取的保留态度。
欧文在《瑞普·凡·温克尔》中使用非常简练的英语,几乎用清一色的短句来叙述。在瑞普·凡·温克尔入山遇仙的这一选文中,欧文用简洁而优美的语言给读者描绘了在脉脉余晖下点缀着点点白帆、静静流淌的哈得逊河和寂静空幽的山谷。这些美妙的山景留下了悬念:在这样静谧美好的环境中,瑞普会有怎样的奇遇呢?又如,写瑞普酒醒后“发现自己仍然躺在最初看到谷中老人的绿丘上面”,他心想:“唉!那把酒壶!该死的酒壶!”,“回家见了我的凡·温克尔太太,怎么说得清呢?” 这几句话自然简练,把一个怕老婆的男人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并从反面衬托出凡·温克尔太太的凶悍。
《瑞普·凡·温克尔》继承和发扬了18世纪英国的浪漫主义传统,文笔清新流畅,风景描写优美动人。欧文运用独特的艺术手法和浪漫想象把欧洲的民间传说和美国的自然风光、现实生活有机地融合起来,使小说既有传奇色彩,又有现实意义。
(张巧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