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大学学院内外都有不少生活用品可以购买的,不必让孩子背负太多的东西,但有几个关键的东西却必须购买,因为当天到了学校没时间去购买这些东西,周围环境也不熟悉。譬如:拖鞋、牙刷、牙膏、毛巾、保温杯、纸巾即可(如果女生再加点儿女生专用的即可了),其它东西可以等待稳定下来后,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店铺购买。另外衣服必须考虑后面两个季节可以穿换即可。
法律分析:经工商登记的不违法,但是如果是无照经营就会受到处罚。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西北政法大学向新生强卖600元床上用品 否则不得进宿舍
日前,到西北政法大学报到的新生被告知:必须购买全套600多元的床上用品,否则不得进宿舍。部分学生据理力争后,不得不购买部分才得以过关。
为何要这样做?学校有自己的理由,如预防影响学生健康的劣质床上用品被带入学校,如学校出售的床上用品是由省教育厅和省质监局统一组织招标的,学校是进价销售并未加价等。但这经不起推敲,因为学生们到高校周边各超市、商场购买,同样能够买到正规商品;在时下招投标“只选贵的不选对的”情况下,这个进价值得怀疑,以往一些高校指定购买的床上用品高于市场价的现象并不少见。另外学生也缺乏选择,为什么不同时给穷困新生提供300至400元一套的'呢?
《消费者权益保**》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而这所学校的做法显然是一种强买强卖行为,理应叫停。
高校应该这样做才对:与工商等部门联手,规范学校周边床上用品经营商的行为,保证其经营床上用品的质量,让新生自由选购。或者提供当地超市、商场的名单,建议学生去那里购买,并索要票据,供学校检验真伪。
关于媒体反映西北政法大学新生入学报到时遭“强卖被褥”一事,西北政法大学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