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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地小学转学到北京都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4-11-15
  • 发布时间:2024-05-13 03:15:14
办理所需手续:1、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4、户口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5、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扩展资料《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市户籍义务
内容详情

办理所需手续:

1、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4、户口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5、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扩展资料

《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市内转学的,持户籍、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联系表,学生持联系表到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校同意并签章后,回到原就读学校确认。

经转出和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对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当按其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可按其学业水平安排年级。

第二十三条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有本市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需转入或转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可参照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到本市的,应参照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对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当按其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可按其学业水平安排年级。

第二十九条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不予转学:

(一)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转学。

(三)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北京小学可以跨区转学,跨区指的是对于跨区,主要针对的是户籍和学籍分离的学生,默认为学籍。例如某同学学籍是海淀的,户籍是西城的,那么默认的派位对应地区为海淀区。如果孩子想回西城区升学,那么比必须办理跨区手续。

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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