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通用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雾都孤儿》读后感1《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雾都孤儿》读后感2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雾都孤儿》的书,内容使我深受感动。
书里讲的是一个名叫奥立弗.退斯特的小男孩,他本是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可因出生就没有父母而得不到遗产。
小奥立弗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终于在一天晚上逃到了伦敦可却又不幸身陷贼窝,幸亏一位叫布朗罗的先生将他搭救回家,可小奥立弗不小心又被贼窝里的师傅赛克斯抓回贼窝,经过重重苦难,小奥立弗终又回到布朗罗先生的家,并得到了他该得的遗产,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过此书,我对小奥立弗不幸的遭遇深表同情,更对当时黑暗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感到痛恨,还有我最恨的是贼窝里那帮野兽,他们为什么要加害一个瘦弱的孤儿,为什么把他带回贼窝,让他过着狗一样的生活,为什么妄想有一天把可怜小奥立弗送上绞刑架,而真正该绞死的正是那帮强盗。小奥立弗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还能保持一棵纯洁善良的心,他顽强不屈的追寻美好生活。
他能够得到那笔遗产绝不是偶然,而是靠自己的力量,我十分佩服他那股顽强拼搏、不怕困难、不屈服、聪明、勇敢的精神。
《雾都孤儿》读后感3开学第一周,妈妈推荐给我的书目是19世纪英国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第二部作品《雾都孤儿》(第一部作品是《大卫科波菲尔》)。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位孤儿,在不幸的学徒经历后,他跑到了伦敦,谁知却落入了一伙盗贼之手。他们用尽一切手段要把奥利弗打造成一个扒手。他曾经短暂地被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救出,却又被匪徒诱拐。奥利弗在陪伴一位盗贼偷盗时中了枪伤后落入了梅里太太和露梓的家里。在这里,他受到了友好的对待和教育,并发现露梓就是他的姨妈。最后,奥利弗被布朗劳先生收养,盗贼们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深深地佩服奥利弗。他在邪恶势力的重重包围下,没有屈服,而是出淤泥而不染,始终保持着善良的本性。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们的落网让我们大快人心。正如作者对此书的自我评价:“在任何逆境中,善的原则都将存在并最终获胜。”
《雾都孤儿》为我们谱写了一曲“善”的赞歌。让我们扬善惩恶,打造一个和平友爱、充满温暖的和谐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4《雾都孤儿》这本小说主要描述了英国伦敦的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受到刻薄不公的待遇。年少时经历备受折磨的学徒生涯,艰苦逃难,却不幸误入贼窝。后来他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终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本写实小说,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看完《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对当时以奥立弗为代表的深受社会迫害的穷苦儿童感到万分同情与怜惜,同时也对我们今天能在如此优越的物质条件中成长生活感到庆幸,深感我们这些90后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安定幸福的生活,对身边关心与爱护我们的人心存感激。常怀一颗感恩与敬畏之心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生活便会变得更加宽容,顺利。
《雾都孤儿》读后感5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6《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著名作家。
奥利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利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他的善良,才是奥利弗·特威斯特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雾都孤儿》读后感7在暑假期间,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好书。
讲述着奥立弗这个小孩的出身,他的母亲就辞世了,因此他来到人世后,从为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他地狱般凄苦的生活,奥立弗九岁时被别人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无法忍受虐待和欺侮,在遭受一次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伦敦的大道上被小偷所欺骗,一进城便身陷贱窟,强盗一心要把他练成一个小偷,但奥立弗不肯就范。第一次小偷想把他拖下水,幸好遇到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奥立弗被他救到家中,他却非常不幸地再次落入贱窟,结果他身中一弹,正当他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时候,幸遇露丝**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了他并将他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就这样奥立弗经过风风雨雨之后,终于过上了幸福,自由自在的生活。
我觉得奥立弗是一个不被别人所做的事给迷惑的小孩,怎么也不会向生活屈服,他也是个幸福的小孩,一路上有这么多人在关心并且爱护着他,因此,作者的这本著作同时也展现了社会温馨的一面。
《雾都孤儿》读后感8《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但他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雾都孤儿》读后感9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雾都孤儿》读后感10今天我在家没事,就拿出书柜里的《雾都孤儿》,我怀着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作品。作者当时处于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代,因作品具有十足的生气和活力,这些写作特点都充分体现在作品中对人性思索的自然流露上。
乍一看上去,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并没有刻意去探究人性的深意,相反,我们看见的更多是冷酷和无情,但文中哪怕是费根和塞克斯这种罪恶之徒都能把那一丁点儿光明的追求在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侍死与奥立费的最后一面时,作者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的少年如天使般引导了那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又可怜的老朽的罪犯。塞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的那场冲天大火,塞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种新生活,他在无所不在的的恐惧和惶恐的折磨下忙着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更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可怕的罪行。作者对两人的这些安排可谓耐人思索。
这章中,作者表面看上去是在表现主人翁奥立费的生活,而实际上更多的在表现作者自己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让我十分震惊,我会认真的体会这本书中的含义。
《雾都孤儿》读后感11这几天,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1. 写我当故事大王的作文350个字
这篇作文写得幽默有趣,一开始,主人公蔡笳子问他爸爸:“一种常见的在乡下的小动物,不是鸡鸭鱼鸟,也不是牛羊猪狗,那是什么小动物?”爸爸脱口而出:“蛐蛐。”
蔡笳子说:“太好了!有作文题目了!”老爸这才发现上当了。作文网 这是一个很棒的作文开头,以幽默的形式写了蔡笳子是怎样获取作文题目的。
后面又写了蔡笳子的爸爸带回了一只蛐蛐,它乌黑油亮,蔡笳子把它带到了教室,多嘴的周大头吹牛说自己表哥有一只金角大王,蔡笳子就决定让周大头把那只金角大王带来比试。作文可当天蔡笳子忘记把“无敌黑金刚”带回家了,蛐蛐怕热,所以它被热死了。
蔡笳子很伤心,但为了比赛,他又买了一只蛐蛐,取名“黑金刚二代”与周大头比试,结果输了。老师要求写一篇作文,几乎每人都写了《斗蛐蛐》,只有蔡笳子写了自己与无敌黑金刚(第一代)的感情,让人很感动。
作文这篇作文让我知道了写作文不但要追求语言丰富,还要追求真实、感人、幽默、有趣,这样的文章才能更加吸引人。
2. 课外书故事大王,并写400字以上的读后感
寒假里我和妈妈上书店买了一本书,题目是《我是冰激凌大王》。
这本书是孙幼军爷爷写的《怪老头儿》系列作品之一,是非常有趣的一本童话书。回家后我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了。
书中的内容真是有趣呀,慢慢的,我便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这本书寓教于乐为一体, 在阅读中不知不觉让我受到了教育,书中的故事大部分是以对话的形式来叙说的所以读起来非常的有趣。这本书里有很多非常有趣的故事。
比如《没有鼻子的小狗》、《小狼请客》、《西瓜房子》、《三个吃冰激凌大王》等。故事有让我开怀大笑的;有让我真情流露的,但在这本书中,《三个吃冰激凌大王》是我的最爱。
故事主要讲的热情大方的瓷猪、憨厚的泥巴熊和聪明伶俐的陶猫,他们三个都来自不同的小主人,从未相识的存钱罐却在一次偶然的夜晚在冰激凌店相识相知了。故事最精彩的部分是(在冰激凌店里,有蛋筒、有新地;有奶油味的,有巧克力味的,由草莓味的……还每人吃了25盘冰激凌,并约好明天晚上还来。)
第二天晚上它们吃完冰激凌付钱时,却发生了意外:陶猫和瓷猪都没钱了,而泥巴熊有很多银角子,从肚子装到了头,但他却是个死膛的,打不开,泥巴熊为了不让朋友失望,说了一句“我有钱”后就站起来爬到椅子上,要往下跳,幸亏朋友及时拉住了他。我很佩服泥巴熊的精神,它能为了朋友可以失去一切,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到最后,泥巴熊把头碰了一个裂缝,只有一个银子,于是,泥巴熊使劲摇晃他头,别人以为他在表演节目,给他投了好多银角子,工作持续了好几天,泥巴熊感觉比以前快乐多了,因为有两个真挚的朋友在,省么都不用怕!)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看完以后,泥巴熊舍己为人的品格深深地感动了。他为了好朋友可以不惜一切,甚至差一点就粉身碎骨。
同时,也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真诚的朋友在你身边,什么困难都不用怕。只有拥有了更多得好朋友、挚友,你的生活才会缤纷多彩,才会比以前快乐、幸福。
友谊是最珍贵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每一份友谊。
3. 《作文大王》作文550字以上从小到大,我可没少迟到过。妈妈说,她每天听到次数最多的话,除了“爸爸”、“妈妈”,就是“我来不及了!”,因此,爸爸给我起了个绰号:迟到大王。
迟到镜头:幼儿园
因为我家离幼儿园很远,要转两道车,所以我从幼儿园就开始迟到,一直是幼儿园“迟到记录”保持者。
一天,爸爸送我去上学,把我送到幼儿园门口就走了,我进去班上一看,小朋友们都吃完早饭了,可我还没吃。我进去了,老师就招呼我和小朋友们玩,我当时饿得不行了,可就是不敢跟老师说,我心里想:老师,你问我吧,问我吃饭了没,我说没吃饭,你就给我盛饭吧。可老师招呼好我就去跟别的老师说话去了,我就只好饿一上午了。
这次,我算是尝到了迟到的苦头了
迟到镜头:小学
“吴子衿,快起来,要迟到了!”“哎呀!还早呢,让我再睡会吧!”我又倒下去睡了。
“吴子衿,7点半了,还不起来。”“啊!都7点半了,妈妈怎么不早点喊我?”“我喊了,是你自己要睡的嘛。”我赶紧起床,匆匆忙忙的刷牙洗脸,啃了几口面包。“爸爸,我来不及了,帮我把书包拿过来。”谁知,爸爸却幸灾乐祸的说:“我是迟到大王我怕谁?迟到大王嘛,怕什么。”唉!做好一切后,我以光速向学校飞去,出了大门我才发现――我忘记带作业了!我赶紧跑回家拿,再到学校去,不用说,肯定是迟到了!
迟到镜头:兴趣班
我酷爱体育,所以报了乒乓球训练班。不料,这里的教练可严得很,迟到1分钟,罚跑楼梯1趟!对于经常迟到的我,罚跑楼梯是常事,看来,这个坏习惯是该改改了~~~~
呵呵,我就是这么个“迟到大王”,不过,为了以后的初中生活做准备,我决心要摘掉这个头衔,再也不当“迟到大王”了!!!
4. 故事大王是谁写的是由陈伯吹、鲁兵等儿童文学作家和教育专家以及张瑞芳、乔奇等表演艺术家担任顾问编写的。
《故事大王》创办于1983年1月,是当时全国唯一一本以小学中高年级为读者对象的儿童故事读物。
《故事大王》的故事讲究情节的生动、饱含趣味(通俗、亲切);故事线索演进曲折而避免繁复(因为是孩子),悬念设置自然而不牵强、生编硬造(做作);不排除搞笑但不流于庸俗(轻松有趣);强调时代气息(沟通)。
扩展资料
《故事大王》创办于1983年1月,以小学中高年级为读者对象,兼及初中一二年级学生。根据孩子们爱看故事、爱讲故事的特点,确立了“能讲能读,有益有趣”的办刊宗旨。
在1998年《中国图书商报》等组织的五大城市读者调研报告中,《故事大王》名列最受小读者喜爱刊物的榜首。1999年和2000年,《故事大王》连续两届荣获“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称号,并荣获首届中国期刊奖,以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和上海市最佳少儿期刊称号。
百度百科-故事大王
5. 以“ ”的故事写一篇作文我的故事:读书与人生 广仔与书结缘,是我几岁的时候。
那会看的自然是小人书、连环画,我至今记得一个仙女为救去年而不断用剪刀剪断河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不但让我记忆深刻,也焕发了我幼时的想像力……。而买的第一本书,是在二年级的时候。
那年我8岁,期考时生病了所以语文才考92分,但年轻的语文老师偏偏决定,92分及以下的都不会得到她的奖励,而她也不希望这些同学去买她所奖励的书,“你们差生不配”。当时我心里被**般很不高兴,但到假期时碰到了这本课外读物,我还是掏出自己很少的零花钱把它买了下来,8毛钱!呀,书中的故事挺吸引我的,我用了近2000字改写了其中的一个,是一对夫妻用两棵棕榈树最终撑起了日和月的传说。
令我高兴的是,三年级使语文老师换人了,而我的语文成绩得了好几次满分,但那样的奖励再也没有过。我在长大,父亲自然也很为我的成长着想。
他给我订了好多杂志,有《少年科学》、各类中小学生作文选等。但我从来就没有真正花心思给那些作文选投稿过,看别人发表作品引起老师灿烂的笑容我也就心热了几分钟,嘿,当时要是有人在我背后推我一把就好了……自我买了那第一本书之后,自己买书的热情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了,我很少吃零食,但书买了不少,像《故事作文》、《故事大王》、《童话大王》、《故事会》、《故事家》等当时都是期期不落地买,但现在保存最多、保存较好的也就是《故事会》,情结已经深到非一般人的地步……小学毕业,住在5楼我那显得有些暗的个人小屋里,我数着5年来我所剩存的图书,除了捐给学校的54本和被同学“不小心弄丢”的好些书本,还有187本,我心叹,起码有250多本的。
初中的时候我开始订杂志,也订报纸,读起来爱不释手,当然知识也增长了不少。到高中的时候,就是买各种厚书本了,而我那时读书的兴致也开始下降。
许多东西似乎停滞了……,我的人生开始了新的一页。高中毕业之后,上了北京。
每天都要看《北京晚报》,只觉得这是全北京最重要的一份报纸。新的读书历程,是来到了北京图书馆之后,先是办纸条、看上一天,后来是办读者临时卡,不过瘾,终于把正式卡给办了,一年续费10块钱,看呗。
其时我侧重于看历史、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书记,对文学不是太看重。生活的重压,也让我对读书有了清晰的目标,要读就读专业的,要读一行就专一行!不上图书馆的时候,我就啃自己的课本,我觉得自己不够聪明,而再不奋进就很难赶得上人家啦。
更何况,一个人,在北京,孤独地飘……网络兴起了,我也于2004年正式成为了一个网民。但我不太爱网上的读书,我只爱现实的书,因为:习惯了。
网上就是一个快速的世界,阅读新闻要快,发表观点要快,跟人交流要快,哪跟平静地读书、安心地吸取知识一个样?现实中社会也很鼓励大家读书,可有多少人是能真正沉静得下去的呢?实际上,读书也是一个很个人的事,不顾及这个特点就很难收到很好的效果。人要急了,要读书了,必然要恨手中的书少的;等大家都有共同读书的需要的时候,那个人人爱读书的时代又会回来的。
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我就说 ,借着梯子一步一步向上爬吧,不爬你永远到底不了人生的高点…………2007年已经昂扬开始,未来又值得我们努力拼搏。而读书,是一件永远无止境的事。
展望07新年,展望未来,我的读书人生又要从新开始了!我的读书故事时间:2009-05-23 14:49作者:心形雪 点击:1790次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爱好。因为读书能增长我的知识,陶冶我的情操,提高我的写作水平。
所以,我认为“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说得很对。小时候,我曾经问妈妈:“作家是什么呀?”“作家就是写出好文章的人呀。”
妈妈抚摸着我的头发。“我以后要当作家,写好多好多书给你看!”我高兴地说。
妈妈以为我是乱说没在意,而我却牢牢记在心上。“妈妈给我一个日记本!”“你要写日记呀?”妈妈一边说一遍拿出日记本。
我拿着笔,一笔一笔地写着那实在不敢恭维的字。我一口气写了好多篇,有《会飞的小狗》、《小月的家》等等。
那些文章在我现在看来的确很幼稚、不切实际,但我却宝贝似的把那日记本抱在怀里,因为,它蕴藏了我的一个“伟大”的梦想——长大当一位名作家。上了学,我读书的面更广了。
睡觉前,等妈妈走开,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书,躲在被窝里拿手电筒看,结果妈妈来了我竟没有察觉。“把书交出来!”妈妈像在审问犯人。
“我,我,我没拿书。”我支支吾吾地回答。
妈妈掀开我的被子,一本书和手电筒暴露出来。接着,她又拿开我的枕头,数来有5、6本书吧。
“这么晚还看书!明天上课想找周公啊!眼睛还要不要啊!垫这么高枕头睡觉,小心变成小锣锅!”听着妈妈的斥骂,我想我错了。但一看见那诱人的书,我不禁又流起了口水,可只能眼巴巴望着妈妈抱着一堆书离去。
渐渐的,我长大了。洗脚时,我试探着问妈妈:“我能边洗脚边看电视吗?”“不能!”我灰溜溜地端着那晃悠悠的水盆回到卫生间。
我一边洗脚一边埋怨妈妈。忽然,她出现在我面前,把我惊了一下,糟糕,被她听见了。
“边。
6. 请用什么大王为题写一篇作文450字每个人都有一件难忘的事情,而难忘的事情也就像海边那各色各样的贝壳,在海水的陪伴下闪闪发光,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彩,数都数不完.而如今我的手上还握着那一颗最闪光的贝壳,那也正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情。
我和妈妈上街买了点东西,正走路回家,走着走着,我眼前出现了一位是普通平凡的清洁工,她没有穿着厚厚的棉袄,没有戴着暖和的手套,反而只穿着薄薄的工作服,两手冻得通红通红,脸上生了冻疮,但却很十分精神,她正专心地扫着街道。 这时,一位五、六岁大的小孩子,正剥着一只又甜又大的桔子,他看到附近的清洁工,就随手把一把桔子皮扔到地上,其实这块地刚刚才扫过。
清洁工愣了一下,摇了摇头,只得用那双冻得发僵的手又把桔子皮扫得一干二净。我还看到清洁工的眼角流露出一种悲伤、无奈的神情。
亲爱的伙伴们,你们有没有想到,这些清洁工为了城市的清洁,为了大家有洁净的生活环境,放弃了合家团聚、得到温暖的时机,却顶着寒风,不顾寒冷地为大家服务,而自私的我们,随处乱扔果皮或废纸,根本体会不到她们当时的心情,冷冷把清洁工放在一边,你们以为清洁工不就是扫扫东西的嘛,这就错了,清洁工是扫掉的是坏心情、疾病。如果没有了清洁工,世界上就会变成垃圾的世界,让人感到杂乱无章。
从这件小事上,我懂得要保护环境,珍惜他人的劳动果实。 这虽然是件小事,但让我久久难忘。
7. 以故事为话题写作文我身边的礼仪故事
在奶奶的旧相册里,焦黄的胡同,土色的四合院,灰暗高大的槐树安静地躺着,向人们诉说一个落后,闭塞的过去的中国。几十年后的今天,温室里碧绿的蔬菜水果,车间里安静的流水线,市场上车水马龙,又向人们诠释了一个发展迅速,崭新的现在的中国。而就在荫荫绿树下,弯弯滑梯旁,喧闹嬉笑着的,就是国家的未来。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我三年级的小弟弟走在回家的路上,天气很好,有凉爽的风。当我像往常一样拉着他的手走下天桥,像往常一样路过那个老乞丐,他突然停住了。
“姐姐,他为什么坐在那里?”弟弟指指乞丐。
“他没钱,所以要饭。”我想拉他走,却没拉动。
“那咱们为什么不能帮他?”
“……”我本来想说很多事不是咱们能帮得了的,但看着弟弟认真的脸我决定放弃和一个小孩讨论如何实现人生意义这样的话题,加上老乞丐好像听到了我们的对话正冲这边看。于是我给了他两块钱,说:
“你想帮就帮他吧。”
弟弟捏过钱跑过去了,我等着他给完我们好回家,却发现并没有那么简单。
“喂,你帮我拿书包,我就给你两块钱。”弟弟看着老乞丐的眼睛,伸出手去,我愣住了。
“……”显然,那个老人也愣了。
“不然,你每天放学后来接我,我每天给你两块钱。”他有点咄咄逼人。
“……”老人好像受了侮辱似的,转过头去。
“喂……”弟弟还想继续说,我扔下两块钱把他拉走了。
之后的路上,弟弟一直向我抱怨干吗拉走他,我只告诉他,即使是乞丐也要尊重对方,对年长的人,要有礼貌。弟弟气鼓鼓地不说话了,我内心感到庆幸,因为他如果再问下去我也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到底如何才算是真正的尊重?如何做才是真正的讲礼仪?
孩子们就在我们身边,很难说是幸运还是不幸。生活中的我们总是有意无意地改变着他们,改变着国家的未来。
该文章转自[中国语文教学资源网]:
8. 以《 的故事》为题写作文不知从何时起,心里便有了心事,薄薄的记事本多了一把小小的锁,说话做事多了一份谨慎,少了一份往日的天真与冲动,与人相处学会了怎样小心防备。
不知道是不是人越长越大,其所要承受的压力便越来越多,做事就不可以像幼时那般简单过于顺利。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们不再沉迷于往日的游戏。小时侯的过家家早已为我们为我们所陌生。小时侯的勾勾手,一百年不会变,对我们来说也早已成为一场笑话,现在的我们从不敢随便给人有任何的承诺,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早已成为历史。在蓦然回首中才发现这一切早已离你远走。
昨天与悦因一件小事闹别扭了,今天与悦相遇仍然保持着“距离”,我知道和悦闹翻了,就不可能像小时侯一样,今天上午闹翻,下午仍然可以手牵手一起去玩。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不再幼稚与天真,而是逐渐成熟长大。自尊心也日益俱增。有时候做错了,不管是谁的错,都不会轻易地向谁道歉。闹翻了,就很难像以前一样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而是彼此之间就会多了一份尴尬,日子久了之后,就会多了一层隔膜。“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可以冲淡我和悦之间有过的矛盾吗?
今天与铭挥泪告别之后,铭便踏上北下的列车,从此便天隔一方,那句所谓的“相见时难别亦难”在这场告别只之际体现的淋漓尽致,正是因为有了离别的痛,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相聚。
渐渐长大的我们,有了各自的理想与追求,谁都不会为了某一个不必要的驿站而停留的太久,正是因为有了追求,我们往日再好的朋友如今都要分开,好的可能以后会更好,不好的可能以后见了都会形如陌路。
上次月考,军取得了级里第一名的头衔,虚荣心得到了极度膨胀,知名度竟然“一炮打响”,而城却“勇夺”了班里倒数第一名的“冠军宝座”,考出了这样的成绩,城没有流泪,因为懂得了男儿有泪不轻弹,要流也只能往心里流。因此,城在班里痴呆了几天。
``````
成长便是这样,有欢笑亦有哭泣,有悲欢亦有离聚。在匆匆而逝的岁月里,我们得到失去的都太多了,每一次胜利的微笑,每一次委屈的哭泣,都使我们懂得了好多好多。在与朋友相聚的日子里,我们学会了忍让,伤心流泪时,我们学会了爬起,取得成绩后,我们学会了谦虚。`````
每个人成长的背后,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故事,那是一段以微笑,泪水,成功,失败为乐谱所写的故事。
9. 以 我的故事 为题写作文我的人生的故事
从我“呱呱”落地以来,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的故事。
小时候,我十分淘气。有一次,和一个年龄相似的小孩玩,可是不知到出于什么原因,就打起来了。结果我被打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不知怎的,他刚准备要走,我一下子扑上去,来了个反攻,后来越打越厉害,不过我终于反败为胜了。回到家里,妈妈问我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跟别人打架,我却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你教过我从哪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第一次我打输,我就从那里爬起来,再打第二次,结果打赢了,我以为你会高兴,可是。.”
到了五、六岁,就更调皮了。那时侯我号称“捣蛋大王”还有一帮手下。有一天,我们都在院子里玩,突然看见一辆崭新的三洋童车,于是我有打起了坏注意。呵呵,好办法!于是我召集了所有手下,商量了一会儿,就这么办。我们拿来小刀和针,用小刀在皮垫子上深深的划了一刀,然后又用针把胎气给放了。“走了,哈哈!”傍晚我回到家,爸爸神秘地对我说;“我给你买了件礼物,在院子里,去看看。”我蹦蹦跳跳地来到院子里,东瞧瞧,西望望,“就是那辆儿童车”爸爸说。“啊?就是那辆三洋儿童车!”
现在我特别爱看书。有一次,妈妈、爸爸叫 我去桂林,我说:“不用了,你们去吧,我要在家看书。可是妈妈死活都要拉我去。我就只好去了,欣赏完桂林山水后,妈妈还要去逛街,我趁机对妈妈说我要旅馆看电视,结果我却是回来看书。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一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贾雨村一听这案子,就知道头尾。正要办案,看到有人使眼色,便觉疑怪,先退堂再说。这里可看出他办事开始老练了。雨村再次为官,遇到“贫贱之交”竟如雷震一惊,当故人把他教乖之后,就过河断桥,这点倒是无师自通,难道是与生俱来的官本性?
为官须有“护官符”,官官相护,才“作得长远”,连门子都知道,看来此风已是历史悠久!雨村刚看完护官符,“王老爷来拜”,便是王家派人来说情了,虽只“顿饭功夫”,但连说带送(钱)时间已经足够,官场交易,点到即止,虚礼则不必。“王老爷”来得正是时候,接下来门子所说的话,雨村(及读者)才肯相信,单听一面之辞,雨村不一定信,作者笔墨不多,重点放在门子对案情的分析。
门子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对贾雨村和盘托出,想以此讨好上司,以示尽忠尽责,博取新来上司的好感,图日后办事能行个方便,甚至还以为雨村还是旧日的书生,教雨村“应相时而动”,一味地替雨村出点子,殊不知雨村说到“蒙皇上隆恩……实不能忍”时已经言不由衷了!门子教了他具体操作办法,他还装着“不妥,不妥”嘿!
门子把聪明都显尽了,还不知大难临头,低估了雨村,却不知雨村上次被免职,吃了一堑,这次再复出,心理上已经完成了从“书生官员”到“一般官员”的过渡。门子既知道英莲之父是雨村大恩人,又不秉公办事,替英莲作主,还知道雨村此次复出补升此任,是贾府之力,这些底细都捏在你门子手里,贾雨村哪里还容得下你?可见,不管是多好的朋友,往日的交情有多深,只要有一方地位变了,人就会变,类似的情况,发生在夫妻之间也屡见不鲜。
作者用一回的篇幅详细写雨村胡乱办案,便把雨村之流的为人、作官写明白了。
薛蟠出场了。
--------------------------------------------------------------------------------
摘:
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梁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
槁木死灰——这里喻情**望已归寂灭。《庄子·齐物论》:“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郭象注:“槁木死灰,取其寂寞无情耳。”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二
第九回 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
宝玉起床时,袭人早已把上学用的书笔衣物都安排停当,并坐着发闷了,宝玉只不过是上学,她嘱咐的话象是母亲对儿子,王夫人反倒没说什么嘱咐的话,这丫头真是既勤快又尽心。
众多姐妹,单与黛玉辞别,还唠叨半日,引得黛玉提醒怎么不辞宝姐姐,宝玉笑而不答,这下,黛玉心里该高兴一阵子了。
宝玉与秦钟“二人更加亲厚”,同窗便因此起疑?男孩子也“生得妩媚风流”?还起了女孩子的外号,怎么这么写?一部《红楼梦》,什么事都有!这男孩子们在学堂内吵架,我可看不明白。贾瑞当老师不好好管学生,“反助纣为虐讨好儿”,难怪学堂里学风不正。
“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问题来了,大至国家,小至小家,都有这种现象。有不如意,必口出怨言,所谓人不平则呜。如果品性差些,遭遇不平,自然造言诽谤。
贾蔷“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竟玩起了借刀杀人之计,好象后来巧姐是被他设计卖的,这里先埋下伏笔,写一写他的奸巧了。
“茗烟无故就要欺压人”,真是狗仗人势,所幸宝玉不似薛蟠等人。还是贾兰冷静,他叔叔的下人起哄打架,叔叔也被人点了名,飞砚又打到了自家座位,还能按捺性子“不与咱们相干”。宝玉人多势众,李贵等几个大仆人喝住了众人,场面安定下来,宝玉此时说出来的话也一套套呢。秦钟一句“有金荣,我是不在这里念书的”,分明是要逼宝玉撵了金荣,这帮孩子,一个两个都是非等闲之辈,秦钟也不是什么好人,能借个地方读书,不好好珍惜,胡闹什么。
闹学堂一事,最后还是李贵主持平息,来之前贾政的一番警告起作用了。
摘:
一龙生九种,种种各别
宝玉天生成惯能作小服低,赔身下气,情性体贴,话语绵缠
将不利于孺子之心——(周公辅成王)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三
第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秦氏说凤姐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正是这意思。
秦氏叮嘱凤姐趁早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便是有了罪,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这便是万全之策了。秦氏托梦说的非常喜事,应是元春省亲一事吧?
宝玉听说秦氏死讯,“奔出一口血”,他也知道这是“血不归经”?他还会推荐凤姐帮料理丧事呢,看来此时的宝玉,长大些了。
贾珍听了宝玉的推荐才想起请凤姐,过到这边,又说“想了几日,除了大妹妹再无人了”,一个两个都是会说话的。凤姐领了任务,即刻理出宁府的头绪来,工作能力确实强。
摘:
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保常,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四
第十六回 贾元春才选凤藻宫 秦鲸卿夭逝黄泉路
平儿精明,有人送钱来,机警地避开了贾琏的视线,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
贾琏的奶妈也知道办事的窍门,有事找凤姐才办得妥:“从此我们奶奶作主,我就没的愁了”
凤姐的事瞒着贾琏,贾琏的事她却参和参和,贾蓉贾蔷原是好兄弟,兄弟二人又与凤姐要好,凤姐自然是要帮说几句话撑腰。既帮说了话,便可以做顺水人情,推荐两个工仔,立即就解决了贾琏奶妈刚才所求的事。蓉、蔷两兄弟想借机打点贾琏夫妇,贾琏夫妇都在小字辈面前摆出一幅廉洁奉公的样子。可见,不要贪小便宜,要贪就贪大的,同时还要因人而异,不能见好就伸手。
向秦钟索命的鬼神也写得活灵活现,宝玉运旺时盛,连鬼都怕。秦钟遗言宝玉:“……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好好的一对朋友,转瞬阴阳相隔。好朋友的临终遗嘱,都不能让宝玉提起认真读书,考取功名的劲头!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五
第二十二回 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谜贾政悲谶语
为替宝钗过生日一事,王熙凤考了贾琏半天,原来就一句话:“我若私自添了东西,你又怪我不告诉明白你了”。
湘云打破原计划,在贾家多住两日,便遣人将针线活取来,真是勤快。有针线活在手,若是闲坐着,心里是很可惜。
贾母笑凤姐:“我也算会说的,怎么说不过之猴儿?”,深有同感。
贾母问宝钗过生日时喜欢什么酒戏,宝钗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这方面黛玉就做不到,她总是自己怎么想,就怎么说,不太考虑别人的感受。黛玉来了几年,贾母从没为她做过生日,现宝钗刚来不久,就替宝钗专设生日酒,黛玉心中有了不自在,所以一天都不开心,加上凤姐又拿戏子来取笑,心情遭透了。宝玉后又进来,真是撞在枪口上。
宝玉有心事,也喜欢东写西写(写博客?)。
通过大家猜谜语,显得迎春、贾环二人笨些。元春省亲之后,元宵节的灯谜开始有“悲戚之状”了。看到这里,心也有些闷闷的。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六
第二十五回 魇魔法姊弟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宝玉的脸被烫了,马道婆又趁机发了一笔财。她骗了贾母,又来骗赵姨娘,正是黑白两道都吃。愚昧的人们,还送钱给她,指望她帮消灾,“济困扶危”,她的到来,就是灾!
所以黛玉不懂人情事故,别人巴结凤姐还来不及,现在凤姐主动送茶叶给你了,你谢的话也不回一句,凤姐出口问起,还直言:“可是倒忘了”!要是紧接着说尝着好也还罢了,又要凤姐问“你尝了可还好不好”,宝玉终于急的抢着回话,以为黛玉不喜欢茶叶,就说味不好,宝钗既顺宝玉之意,又不想得罪凤姐,说的两开话,黛玉偏要说“我吃着好”。
众人都因凤姐、宝玉“中邪”乱成一团,薛蟠的心思怎么这样?真是混世的十足呆子。
凤姐、宝玉终于转醒了,黛玉由衷的松了一口气,牵念之情不加掩饰,宝钗你笑什么?讨厌!
摘:
天不拘兮地不羁 心头无喜亦无悲
却因锻炼通灵后 便向人间觅是非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七
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写贾芸与小红相恋,原来是为了刻划宝钗的“金蝉脱壳”!一个细节,足见宝钗口蜜腹剑的本性,堪称经典之笔。
小红行事说话利落,难怪贾芸一见就爱。向领导汇报工作说话就得爽快些!
黛玉先是与宝玉发生口角,没来得及消停,又听说贾政唤宝玉,担心了半天,晚上找宝玉吃了闭门羹,次日与宝玉刚见面,宝玉又忙着与探春拉家常,黛玉满肚委曲,终于化作《葬花词》。先逢绝境,后出绝唱。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八
第三十回 宝钗借扇机带双敲 龄官划蔷痴及局外
宝玉黛玉伴嘴闹了几日,老太太要凤姐说合,凤姐对这两个“冤家”也很了解,最好的交差就是将二人带到老太太跟前,于是“拉了黛玉就走”,黛玉必须要拉,宝玉自然会“在后面跟着”。
宝钗是何等老谋深算,宝玉、黛玉说话想讨便宜,哪里是宝钗的对手。“凤姐虽不通达,但只见他三人形景,便知其意”,说什么只是形式,观颜察色,知微见著才是功夫,这是王熙凤的强项。宝玉在宝钗处讨了没趣,黛玉非但不体谅,最后还要再打趣,硬是把个宝玉逼到墙角。黛玉这样的说话习惯不好。
书中虽然没有正面写过王夫人如何教育宝玉,但从她断然处理丫头金钏一事可见一斑。
宝玉是书的主角,以他所到之处的视角把故事引伸,写他看龄官划蔷,是为了刻划他的“痴”性吧?写宝玉看“划蔷”痴的被雨淋了,原来是为了踢袭人一脚。袭人忍痛还要为宝玉开脱,真是“宽以待人”!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九
第三十八回 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
递茶斟酒是苦差事,凤姐上上下下张罗,劳苦功高,实是能说会干的当家把手。
偏巧湘云与黛玉的号同名!“宝玉不待湘云动手,便代将‘湘’字抹了,改了一个‘霞’字”!
以菊花作诗,原是黛玉所长吧,她的《葬花词》就是一绝。对花对月,是宝玉、黛玉的老本行。
摘:
凤姐:“可知老祖宗从小儿的福寿就不小,神差鬼使碰出那个窝儿来,好盛福寿的,寿星老儿头上原是一个窝儿,因为万福万寿盛满了,所以倒凸高出些来了。
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来转荒唐。
《红楼梦》读书笔记之十
四十九回 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王熙凤对刑岫烟的观察、安排心思不错。王熙凤的说话、识人、处事都很有水平,只是太贪财。
宝玉虽与黛玉厚密,说话也绕些弯子,欲问黛玉几时与宝钗和好,先借用《西厢》。
早说过凤姐胆大狂野,是一个贪玩的家伙,开始因有事不来诗社,知道有烧烤了,再忙也抽空玩。
摘:
(宝玉对黛玉)每天好好的,你必是自寻烦恼,哭一会子,才算完了这一天的事。
是真名士自风流
<<红楼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西游记>>:
这个故事深刻地告诉了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绝对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需要的。而且,好吃懒做也是不行的,只有机智灵敏、英勇果断才能事半功倍。我们在学习时,或者在生活中不应该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放弃,挫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动动脑筋,努力一把,咬咬牙不就过去了吗?一旦战胜了困难和挫折,那胜利还会远吗?
<<三国演义>>: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
<<水浒传>>: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这 本书由罗贯中以陈寿的《三国志》,范晔的《后汉书》及元代的《三国志》为依据,经过熔裁在元末明初创作的。它描述了近90多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再现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动荡不安地历史时代,生动地揭示了统治集团内部钩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勾结而又相互争夺的关系,向读者展现了一副精彩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等等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婚姻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活剧。
《三国演义》描述了三国时期的局面。自从董卓被杀后,整个朝廷就乱了套,大家都争着当皇上,刘备、关羽、张飞为了恢复汉室,请来了诸葛亮,有了诸葛亮的帮助,他们一连攻下了荆州、南郡、襄阳等城池。孙权一心要得到荆州,就千方百计去抢,诸葛亮识破了一计又一计,使孙权赔了夫人和大将周瑜,又打了败仗。可好景不长,不久刘备、关羽、张飞三人都被曹操害死了,很快,诸葛亮也死了。这时,地盘已被晋军占领。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英勇善战,我应该学习;诸葛亮的机智,我应该学习;刘备的定了目标不放弃,我更应该学习!
<<三国演义>>: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篇一:《有一天,妈妈老了》读后感
还记得我们年幼时,是谁牵引着我们的小手,一步步往前走,又是谁为我们遮风挡雨,呵护我们成长?从青春年少到耄耋之年,为我们付出,从不索取回报。如果有一天,当她们站都站不稳,走也走不动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会像当年她们牵着我们一样,陪着她们慢慢地走,就像《有一天,妈妈老了》封面所言: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说:妈妈,我还会再来看你的。
或许是巧合,母亲节当天,我读到了96岁妈妈和72岁女儿合写的《有一天,妈妈老了》,这本感动韩国亿万读者的动人家书,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识字写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十年之后,被子女们意外发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时日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恋,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