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
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
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春,明媚的春,温和的春,又回来了,又来到了 我的身边.你总是温柔地飘舞在山间,是那么 亲近,亲切.总让人不能忘怀那令人陶醉的梦 .我,行走于林荫树林间,寻找那妩媚的春景. 我涉足于深山巨谷之中.顺着山势,逆流而上 .一丝丝带着诗情暖意的风,轻轻吹拂过我的 脸颊,总让人怀念.不难让人想象的绿总环绕 在你身旁.绿,让人耳目一新,百看不厌,它代 表了生命的颜色,大自然的颜色.久违的绿, 经过一冬,又回复了它的清新与明亮.知了停 伏在树林问,跟我捉起迷藏.嘴里唱着《春天 的故事》,心里想着夏季的欢愉.不乏的是鸟 儿的和音,让人百听不厌. 我,时而穿梭在林中,时而又攀爬,站立于岩石 上.心中唯一的信念是——不断向上!脚下踏 着的是春土,这些土都蕴酿着春的意味,变得 滋润,有活力.山谷中流淌下一丝清泉.一直 往下流,流入我的心田,滋润我心窝.如喝了 窖藏多年的老酒,让我略带醉意.我展望远景 ,仿佛天地都在我胸前.我仿佛是那座山,是 掌管着山林青郁的山神.想起总略感自豪.水 往下流,山往上长,而我如山,不断朝上进发. 近乎九十度的山坡未能使我滑下深谷;狡猾 的老树未能把我绊倒.尽管膝盖被撞伤;手被 划破;山越高,就越难呼吸;汗如水一般往下 淌.可那都是为了抗争的牺牲.抗争自我,抗 争自然.眼睛总盯着山顶,目标就在那儿,山 最高的那端!人家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今 日我穿行于间,吸收的是天地的灵气与日月 的精华! 泉水叮咚流入生活,大山广阔记在心中,此是 春行之乐也!
2 夏天,纷纷扬扬的,是雨;秋天,纷纷扬 扬的,是落地的黄叶;冬天,纷纷扬扬的 ,是那鹅毛般洁白的雪花。唯有春天,最 不可思议的春天,纷纷扬扬起熊熊火焰般 不熄的生命奇迹,活泼地让人迷醉,更耀 眼得让人眩目。______题记 萧索单调的冬季里,总是在盼望春天。盼 望她的草长莺飞,丝绦拂堤,盼望她的千 树琼花,碧波涟漪,盼望她的兰馨蕙草, 润物如酥;盼望她的春色满园,落红如雨 。 如今,春季已到。春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 季节,古往今来人们几乎用尽了所有美好 的词语诗句来形容、赞美春天。春天,带 给人生命力,带给人希望。 春,暖人心脾,“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 寒杨柳风。” 春,稍纵即逝,“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所以“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春,沁凉润透,“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 看近却无。” 春,酒里飘香,“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 指杏花村。” 春,魂牵梦绕,“春归何处?寂寞无行路。 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 …… 当春携着她特有的温煦,潮一样地涌来时 ,也能让人断魂。 春,绝对是一桢浸染着生命之色的画布。 新绿、嫩绿、鲜绿、翠绿,满眼的绿色呀 ,温柔着我们的视线。还有那星星般闪动 的一点点红、一点点黄、一点点粉、一点 点紫呀,也惊喜着我们的目光。 于是,开始在春天漫步。 踩在她松软的泥土上,才知道生命的温床 可以如此地平实。只要季节的老人飘然而 至,所有沉睡的种子,都可以在这里孕育 ,并赋予生命一种变换的姿态。 春,绝对是一幅饱蘸着生命繁华的画卷。 无论是破土而出的,还是含苞待放的;无 论是慢慢舒展的,还是缓缓流淌的;也无 论是悄无声息的,还是莺莺絮语的,只要 季节老人把春的帷幕拉开,他们就会用自 己独特的方式,在这里汇演自然那神奇的 活力。 于是,开始在春天漫游。 披着柔媚的春光,让略带甜意的风,从身 边掠过。就会领悟到春的气息里,其实包 含着一种最令人感动的柔情。也会觉得大 自然就是一位奇特的母亲,她竟选择在万 物萧条的冬的尽头,将千姿百态的生命孕
改革开放至今已经整整三十年了,三十年来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单从穿衣上人们就从温饱已经到了小康了。 上世纪70年代,全国大量进口化纤设备,引发了国人在"穿衣"上的革命,挺阔不皱、结实耐用的"的确良"代替了统一的"灰色装"、老样式,好的“的确良”还有一个名字叫“快八的”,现在听起来挺有意思的,人们的穿着从这个时候开始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当时买布料要凭布票,一张小小的布票,悄然影响着人们实用主义的审美观,"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是人们的穿衣习惯。跟棉布相比,"的确良"布挺阔不皱、结实耐用,因此即使价格不菲,也挡不住人们对它的追捧。 追求"时髦"的日子上世纪80年代,勇于尝试的青年人穿上了有踩脚带的弹力健美裤。歌舞片《霹雳舞》的火爆,又带来了流行装束蝙蝠衫。蝙蝠衫式毛衣的宽松,也打破了毛衣外再罩外衣的旧习惯,开创了内衣外穿的风气。从"的确良"到"涤卡",从绿军装、喇叭裤到蝙蝠衫、健美裤,上世纪80年代的青年的思想中已注入了"时髦"的情绪。 服装市场和品牌专卖一步裙、露脐装、吊带衫、半截裤、破洞牛仔裤、松糕鞋,哈韩族的肥裤子、掉裆裤,上世纪90年代的女性几乎没有什么不敢穿的,也几乎没有什么衣服能让人轻易满足。而男性服饰其实也在悄悄改变,休闲西服已是常见不过的衣服,与此同时,外国品牌陆续进驻中国市场,从皮尔?卡丹、鳄鱼到耐克、阿迪达斯,即使这些牌子并不是人们记忆中了不起的"国际顶级品牌",但它们进入中国早,留给国人的印象也是最深刻的。 90年代,人们在与世界名牌的初级对话中,学会了追逐"品牌",慢慢拉近了中国高端服装与世界的距离。这时的人们买衣服已经有了明确的地点:要么去服装市场,要么进品牌专卖店。 21世纪初:时尚搭上了中国风随着千禧年的钟声在24个时区接连响起,此时的中国人,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青涩、手足无措,变得张扬而自信。青年人习惯用"混搭"创造独一无二的个人服饰。随英伦、波西米亚、ol等服饰风尚先后刮起,旗袍、唐装、汉服也卷土重来。表象背后则是"时尚循环"之手在幕后指引。 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人们还有一些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变化,那么在改革的巨浪卷席整个社会30年之后,人们已在大悲大喜之中体味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得失,从土灰色到多元色,人们身上的服饰最直观的体现了社会生活翻天覆地的发展变化。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史上耗资最多的**。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点题,有力收束全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入耳丝竹声 五月的天空已有些燥热,我骑着车穿行于来往的人流。 一天的课让我露出了明显的疲态,虽然很想快些到家扔下书包养养精神,然而我还是慢慢地骑着,不想耗费我剩下的一点点力气。 我习惯于观察经过的店铺和广告牌以及快来闪过的陌生脸庞。大概是周五的关系吧,街道比平常热闹些。然而多的或许只是人,这条我每日必经的路还是保持着它的原样。 早已开始营业的那家2046咖啡馆,贴出了打折的广告,从里面飘出的是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歌曲,我扬起嘴角,这与王家卫在**《2046》中所要表达的经典主题相去甚远了吧。然而咖啡馆里播放的是何种音乐似乎没那么重要,进出的年轻女子脸上漾着的笑容足以说明什么样的音乐合她们的口味,未必是如我所想的缓慢经典。 一路上鲜艳的颜色,让我仿佛提前进入了盛夏。每日埋首于政史的我早就在别人谈论着今夏流行的颜色时感到一阵茫然,然而现在我不禁有些许的自嘲,来来往往的人,那些吸引人目光的年轻人,他们所著的色彩代表的不是今夏的流行和时尚吗? 我在红绿灯前停下,微闭了眼睛,周围变幻得太快的一切让我觉得更累。我想是我全速向着家进发的时候了。 左转,再过20米,就是我家。就在我快到**的时候,忽然一阵悠扬的二胡声飘进我毫无防备的耳朵。我几乎愣在原地,这久违的音韵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情绪,仿佛一位失散已久的老朋友忽然出现在眼前,我抬头循着声音望去,是一位白衣老人正闭着眼睛全情地演奏。而我停下车,同样闭着眼睛倾听,我不知眼里温暖的是否是泪水,我只是感动那位老人优雅的二胡和纯净的白衣。 我开心地笑着,经历了让我疲惫的所谓流行与时尚,它们不过都是从我眼前快速闪过,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记。然而当我遇到那抹白色,那把二胡,我才知,什么是我心中永远的经典,什么才能唤起我深深的感动。 时尚与经典并并无严格界限与定义,久久存于你心中不黯淡的颜色不消失的乐曲就是属于你的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 *** 的珍宝。在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也许时间可以说明一切,经典在“伪时尚”面前常常无言以对,但真正的时尚却总是向经典看齐,以经典为目标。经典无需多言,因为有无数只小小的“蜗牛”坚守着自己的理想和仰望,努力爬出一条自己的生活轨迹。昨日总会重现,经典不会消失。 就时尚呗!~ 或者是我爱时尚!~ 我的时尚!~ 我刚写过,我的作文题目是追逐时尚的螃蟹 与时尚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