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补助的。
项目支出是校(院)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主要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2020年校(院)无省级专项资金。
业务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专项办学经费、韶山干部学院运行经费、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创新经费、出国(境)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等;运行维护经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锅炉改造经费等。
法律分析:(一)生活补助。挂职干部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0元;在同城(市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挂职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00元;赴省外(不包括**、新疆的)挂职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市外挂职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
(二)交通费。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两地交通费,据实报销(一般应以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为主,原则上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一往一返计一次);同城(市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挂职的干部不报销交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