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野草》读后感
《野草》是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他借种子的力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战。学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强大的鼓舞。
一棵任人残踏的小草,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地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勇于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
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么巨大的困难和不幸,只要我一步一个脚印,不屈不挠地前进,生活道路中的成功也就会与我们相逢。
温室里的花朵似乎比野草更加美丽,但野草顽强不屈的生命力,却更为人赞赏。
野草和盆花,有着不同的精神。在生活的道路上,人也一样。
野草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我赞美它。
读《朝花夕拾》有感
1.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2.《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3.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本文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这些都是他们纯真童心的突出表现。
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好像小伙伴的小领袖一般,他的性格也表现得最为突出:他心细如发,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能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表现了大哥哥般的亲切体贴;他能拿主意,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经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止大家“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说明他善于为他人着想。
本文的景物描写极具特色。作者采用写意笔法,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午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景交融,充满水乡特色。色彩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皎洁”,渔火、灯光的“红”,航船的“白”;气味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等;声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子们的笑声,横笛的“宛转,悠扬”,诸方面写得简洁干净,生动传神。作者还运用各种比喻、拟人等手法,如表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陪衬,“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直接描写船,“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
当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读后感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乌篷船》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乌篷船》的作者是中国著名散文家周作人先生。他的写作风格从来都给人一种恬静、淡然的感觉,犹如一杯并不浓香的茶,但细细品味,却又能品出其中的味道,让人回味无穷。我觉得这跟周作人的冲淡有很大的关系。
这篇书信式的散文秉承了周作人散文的一贯风格,用词十分朴素、平和,委婉隽永,尤其是以书信这种方式写就,让我觉得非常亲切。这封书信里,作者介绍了乌篷船这种江南水乡特有的交通工具,并将其类型、外形及用途等事无巨细地进行了介绍。而后又写到了乘坐乌篷船游玩的趣味,并对江南水乡的风情进行了一番描绘,表达出作者对江南水乡生活的喜爱。作者告诉友人乘坐乌篷船应该持有的心情,“应该以游山的态度,看看四周颜色,随处可见的山,岸旁的乌柏……或者冲一碗清茶喝喝”。给人一种恬静悠然,世外桃源的感觉。虽然文中未曾体积乡愁,但细致入微、甚至不厌其烦的`描写,恰恰衬托出了作者对于故乡的思念。
作者通过描写乌篷船,寄托的是对故乡的深深依恋之情。叙述风格恬静自然,表现出作者放弃执著的人生态度。通过阅读《乌篷船》让我更加了解作者享受的态度面对生活的那种人生观,让我更加热爱生活。
《鲁迅选集·小说》是一本由鲁迅 著 / 林贤治 编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0.00,页数:452,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鲁迅选集·小说》读后感(一):重读鲁迅心情不同(御姐手工作坊备用)
作者林贤治,1948年生,广东阳江人,是一名诗人、学者。
在他的写作中,文学和思想批评类的文章最有影响。他的《五四之魂》与《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曾传诵一时。文章有独特的个人风格,值得细细品味。
林贤治评注鲁迅选集让我有机会能够重温鲁迅精神,作为中国第一战笔,鲁迅先生应当不会想到,他的精神几十年后在中国这片土地会得到广泛的传播。
各个年龄,各个阶层的人们借助网络的影响,成为现代了“键盘侠”,把文字当做武器来捍卫自身权利,我们不再是沉默的民族,自由、民主的种子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网民们在网络上针砭时弊,积极的参与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讨论,监督执法,并且举报违法行为,促进了社会法制的进步,让弱势群体得到了关注,有机会维护自身的利益,我们现在的人和当初的人已经不同,我们的目光中再也不是浑浊不堪,麻木不仁。
虽说每件事情都要双面的看待,不可否认科技的进步对人类文明的正面影响。
当年鲁迅作为民族守夜人,他在黑暗中看清了身边环境的残酷,大声呼喊,希望能够叫醒沉睡中或者是在装睡的人们。
他的疾呼和痛斥如今看来是那么的亲切和清晰。上学的时候学习过鲁迅的部分文章,我当初对于文章内容中的很多深刻含义都是死记硬背,谈不上理解,如今走入社会多年,见过了形形 *** 的人,听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对这个社会和这片土地上的人群理解增多,我不学自通的懂了鲁迅先生文字所写、所表达的真正含义。
人真的看清了这个时代,就是你融入这里的时候。
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成为了当初那个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样子,但是我依然愿意去改变,仅仅因为我基因中有着这个民族遗传中的斗天斗地靠自己的内在民族精神。
周围的人都睡了。
而你,整夜不睡,你为什么通宵不眠?必须有一个人守夜人,大家都这么说,必须要有一个。
我也曾经以为身边的人都睡着了,而我还是清醒的,清醒的人在黑暗中会比睡着的人更加恐惧,这时真的守夜人他灵魂中发散出来的人性和理想的光芒才是最温暖的,他会指引着更多的人,加入守夜人的行列,共同守护这片已经经历过太多苦难的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上艰难生活着的人们。
他说: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在一个畸形,病态的社会里,要求思想一定要变得明朗、豁达、和平。公正、正面、也即是所谓的正常或健康,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中国在**解放后,最后的奴隶也消失在历史中,现在的奴隶多是思想的奴隶。我在新闻中看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件:低俗婚闹,奶奶喂孙子吃活蝌蚪,扶老人反被讹等等我们所期望的路还很远,但是也不那么远。
《鲁迅选集·小说》读后感(二):读鲁迅小说有感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作者林贤治在小说正文旁边加上自己的评注或解说,让我们可以一窥作者对于小说的看法,于阅读小说之际,也多了几分交流和思考的乐趣。
说到鲁迅的小说,一下子就能想到《药》、《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这些,但我却格外在意《风波》。可能是因为小说里的命名方式太独特-婴儿生下来几斤就叫什么名字。人物形象也很突出:总是在说“这真是一代不如一代”的九斤老太、被剪了辫子生出很多忧虑的七斤、泼辣精明尖刻的七斤嫂、天真烂漫却被裹脚的六斤组成的一大家子。
在《风波》第一段旁,作者标注着本文是以“复辟”为背景,在某种意义上说,写复辟也是写革命。鲁迅以一个农村家庭对皇帝复辟与否的不同反应,来表现时事的动荡与人们的愚昧。但“写复辟也是写革命”,我倒是没有想过这一点。仔细思量一下,与皇帝复辟相对的不就是革命吗?七斤的辫子就是进城的时候被人割了去的。结合近代历史,我们不难得知,割辫子正是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推行的政策。所以,鲁迅写的其实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前最重要的一场革命了。
第二段描写了村里的文豪,他看着农家的日常生活,诗兴大发,“无思无虑,这真是农家乐啊”。即使现在如我这般不通晓诗词结构音律的人,也觉得这句和诗兴大发真是没什么联系。业务水平不行就算了,这位文豪还看不到生活的深层面,把他说成文豪,讽刺意味不可谓不浓。也难怪作者林贤治会在旁边批注鲁迅先生这是在闲笔带过对帮闲文人的批评了。
《风波》里七斤的对头是赵七爷,其实两人的纠葛就是两年前七斤喝醉了酒,曾骂赵七爷是“贱胎”。于我们看来,七斤固然不对,“贱胎”一词也气人的很,但要是以此就去对对方的死亡危险幸灾乐祸,实在是不可思议。奈何这位赵七爷就是锱铢必较得很。知道了皇帝复辟的消息,就要来七斤家打压七斤一把,非得让七斤一家人都不得安生才好。赵七爷这样做,应该也和他的乡绅身份有关。林贤治的批注中写到,旧时中国里,乡绅的地位不容小觑,鲁迅对于赵七爷衣着、言语、动作的描写,显示出赵七爷的细微变化都表达了非常危险的信号,危险到能决定生死。再联想到《阿Q正传》里的赵老爷。旧农村的愚昧黑暗独裁昭然若揭,而这不过只是旧社会的一个小小的缩影罢了。
《鲁迅选集·小说》读后感(三):重读鲁迅心情不同
作者林贤治,1948年生,广东阳江人,是一名诗人、学者。
在他的写作中,文学和思想批评类的文章最有影响。他的《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曾传诵一时。
文章有独特的个人风格,值得细细品味。
林贤治评注鲁迅选集让我有机会能够重温鲁迅精神,作为中国第一战笔,鲁迅先生应当不会想到,他的精神几十年后在中国这片土地会得到广泛的传播。各个年龄,各个阶层的人们借助网络的影响,成为现代了“键盘侠”,把文字当做武器来捍卫自身权利,我们不再是沉默的民族,自由、民主的种子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
网民们在网络上针砭时弊,积极的参与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讨论,监督执法,并且举报违法行为,促进了社会法制的进步,让弱势群体得到了关注,有机会维护自身的利益,我们现在的人和当初的人已经不同,我们的目光中再也不是浑浊不堪,麻木不仁。
虽说每件事情都要双面的看待,不可否认科技的进步对人类文明的正面影响。
当年鲁迅作为民族守夜人,他在黑暗中看清了身边环境的残酷,大声呼喊,希望能够叫醒沉睡中或者是在装睡的人们。
他的疾呼和痛斥如今看来是那么的亲切和清晰。上学的时候学习过鲁迅的部分文章,我当初对于文章内容中的很多深刻含义都是死记硬背,谈不上理解,如今走入社会多年,见过了形形 *** 的人,听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对这个社会和这片土地上的人群理解增多,我不学自通的懂了鲁迅先生文字所写、所表达的真正含义。
人真的看清了这个时代,就是你融入这里的时候。
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成为了当初那个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样子,但是我依然愿意去改变,仅仅因为我基因中有着这个民族遗传中的斗天斗地靠自己的内在民族精神。
周围的人都睡了。
而你,整夜不睡,你为什么通宵不眠?必须有一个人守夜人,大家都这么说,必须要有一个。
我也曾经以为身边的人都睡着了,而我还是清醒的,清醒的人在黑暗中会比睡着的人更加恐惧,这时真的守夜人他灵魂中发散出来的人性和理想的光芒才是最温暖的,他会指引着更多的人,加入守夜人的行列,共同守护这片已经经历过太多苦难的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上艰难生活着的人们。
他说: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
在一个畸形,病态的社会里,要求思想一定要变得明朗、豁达、和平。公正、正面、也即是所谓的正常 或健康,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中国在**解放后,最后的奴隶也消失在历史中,现在的奴隶多是思想的奴隶。我在新闻中看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件:低俗婚闹,奶奶喂孙子吃活蝌蚪,扶老人反被讹等等
我们所期望的路还很远,但是也不那么远。
《鲁迅选集·小说》读后感(四):学习如何表述人物
凡事以理想为因,实行为果。——鲁迅
鲁迅的小说,特别是对人的描写,有着从现实中深刻的观察,他笔下的人物,如阿Q,孔乙己,祥林嫂等等,都是个性鲜明。这些社会低层的人,他们各自的生存方式,他们的人际关系,他们对待事物的处理方法,以及他们对人生的态度和观点。这本由林贤治编写的《鲁迅选集小说》,就为我们挑选出一些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长明灯》《孔乙已》《白光》《药》《明天》《风波》《故乡》等等。
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林贤治,当代著名学者和鲁迅研究专家。
书中的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一篇极具代表性的小说。世人眼中的狂人,与狂人眼中的世界,以小我代大我,以个体代整体,作者以点盖面,以小人物泛指群体,病了就需要治,只不过医生只能治表,不能治本。这也是鲁迅弃医从文的原因。满书的“仁义道德”几个字,却在我眼中都是”吃人” 。在当时那个社会环境下,必须要学会站起来,抗击反对这些旧思想。他们的思想上没有改进,没有自己的想法,不改进,不进取,就不能自救。就如同鲁迅所言,想为因,行为果。通过狂人的事,分析发现内在问题。同样,通过世人对狂人的看法,让我们看到了这狂人;通过狂人自己的举动,让我们了解狂人。这种写作手法,我们可以学习借鉴。
书中祥林嫂是旧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典型,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属于嫁夫从夫,特别顺从,没有自己的想法,唯一一次反抗就是婆婆要卖掉她,跑到鲁镇当帮佣,结果又被婆婆抢回卖掉。祥林嫂没有文化,没有知识,典型的劳动妇女,凭着力气当帮佣。在镇上,她的思想也没有进步,用工钱捐土地庙门槛想得到思想上的宽慰。她的一生孤苦,贫穷,但是更多是她精神上的,夫死儿死,精神上折磨,她诉说着过往,企图从中获得同情安慰,可是思想原地踏步,不学习不前进,解不了她的困惑,她也摆脱不了她的困惑。
鲁迅的小说,要细细品读。鲁迅的文内容深且广,他站在于国于民的高度上来思考和发现问题,他从历史到现实,从血汗和生死来考虑问题。本书编者的注释,更让我们从当代来看鲁迅的文章的意义,收获更多的读后感。
小说对人物形象的刻画,鲜明独特,语言幽默。通过读,去感受,学习刻画人物,抓住人物特点描写,这是表面的。通过言行举止,深度加深人物性格,活灵活现的人物就此呈现,这是内在的。再通过小事情突出人物,更加细腻细致的将人物特性表述。好的作品,可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收获更多的东西。
《鲁迅选集·小说》读后感(五):鲁迅,我的偶像
少时家里有基本鲁迅张爱玲的小说集,初中时又多接触汪曾祺梁实秋等人的散文,对近代文学着实喜爱。但最喜欢的,还是鲁迅。
后来看读者,有一句对鲁迅的歪谈,我却觉得说得有几分贴切—“鲁迅用一己之力,拖动历史的车轮往前走”,可惜,这样用力,结果也只是杯水车薪。
鲁迅和孔子还不一样。在鲁迅这里,中国是真的存亡之际了,被异族异国灭亡的危险就在眼前。而孔子当时是要复兴周礼,在他看来,他眼前的世界是灭国了的,但对于我们这些长远时光对面的后人来看,只不过是从周到秦朝过渡的一段历史罢了,国家还是那个中国啊。当时,礼乐和政治息息相关,所以,孔子是想把历史的车轮往回拉的,只是就像分手了的情侣一样,复合难,再分手却很容易,上位者的错误积累到临界点,国家就会走向覆灭,想重新建立政权,却是不太可能的。东周西周、北宋南宋终究还是不一样的朝代啊。
初读鲁迅小说时,有些文字是吞不下去的,但这不影响我产生一种“鲁迅的文字读起来好舒服啊”的感觉。有些人的文字,读起来真是享受啊。
本书编者林贤治一定是鲁迅的狂热粉丝了。仅仅前言部分,就有60页之多,文字也很深刻,或将鲁迅和俄国文豪对比,或探索鲁迅文字中反映出的社会疾苦,或论述鲁迅的文学艺术,或描述鲁迅的生平际遇。
正文部分除了小说正文,还有作者添加的导读、断片式评论和注释。导读和评论颇具可读性,前者介绍鲁迅小说中不同文体的思想内容、艺术形态及成就,后者关注的是局部和细部,属于有感而发的评论,而非每篇小说标配。
有时会在QQ空间看到鲁迅。近年来都是“我没有说过这句话—鲁迅”这样的表情包。而在之前,还有对鲁迅其人的污蔑。大一的时候,有同学转发了一段文字,里面以鲁迅发妻朱安的口吻说鲁迅偷窥周作人老婆,也就是鲁迅自己的弟妹洗澡,导致兄弟成仇。实在可笑又可气,当即与转发的那位同学分析讨论,以同学删掉了那段文字为结束。
所以,在空间里,也就是大部分年轻人接触到的关于鲁迅的文字,是没有书中前言部分这么深刻而又丰满的,这让人感觉很遗憾和失落。
鲁迅,在后来,固然因为时代的某些特殊需要,被奉为圣人,捧到了神坛上(这和孔子又是殊途同归了)。神坛上的鲁迅,离普罗大众远了好些。新世纪,鲁迅在课本里,也没有得到正确的解读。“一棵是枣树,一棵还是枣树”,这样的句子,出现在以“文章作者都做不出来”的阅读理解题目里,只能使年轻人对鲁迅敬而远之。后来又删减了鲁迅在小学教材书里的出现频率。大人们一直没有找到让年轻一代亲近鲁迅的正确方法。
我们年轻人还是应该了解真实的鲁迅,而不是将他作为一个可以笑谈的符号。朱安和许广平、偷窥弟妹洗澡、和萧红的暧昧,这些言论看着实在可笑。某些人真该好好交智商税。他们不知道贬低鲁迅,会使自己错失怎样一座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