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念北平是林海音在北平生活后,被迫定居在台湾。北平有着林海音深刻记忆,林海音临终前,还在想着在北平从少年到妻母的回忆,这些回忆在林海音的脑子里浮现。从“苦念”这个词体会到林海音是非常想念自己在北平的生活的,不是一般的想念,而是十分、非常想念,这些回忆使林海音终身难忘,活到老,也不会忘记。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叨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的地域情结嘛!”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和的香片茶,胡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我就不行了。
我是一时之间被老舍的情感同化了。我没有文学**那样的笔功把爱雀跃白纸黑字之上,我没有背井离乡得可以随时乡愁一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
其实我是渴望外面的世界的,纵然不会如三毛一样跑到撒哈拉大沙漠去,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我也诚然不知,若真离开了,想念之情会不会更甚。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思想停滞了。老舍的乡愁也被我烟消云散掉了。
从《想北平》中读老舍——平淡中见真情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我突然惭愧地觉察到: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我就再没有碰过“笔”,若不是这次作业“逼迫自己”拿起笔来,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 “笔”这个字眼对我来说,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甚至在高中的某些日子里,我痴痴地梦想自己有一天能用“笔”表达出自己的心声,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于是惭愧的我渐渐疏远了“笔”,或者说是“笔”渐渐抛弃了我。
面对作业题目的我,同样只能用“惭愧”来形容自己。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面对着一个个“相识”但不“相知”的作品名称,我只能在取笑自己的同时抓紧时间“抱佛脚”,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希望老师批阅的时候不要太要求我对作品的挖掘能力。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我已经接触了许多位读者,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每个人都对北京有自己的一番品读,而今天我走进的是另一位“哈姆莱特”的世界,老舍话北京。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我不禁暗喜,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肯定易读、易懂、易分析。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带着对“红墙金瓦” 、“绿湖青山”的期待,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慢慢地走,细细地寻,认真地品。
可遗憾的是,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波澜不足”的感觉。哪怕是老舍最情有独钟的四合院的一片瓦的出现,哪怕是老舍最心爱的茶馆中的大碗茶香,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可相反的是,出现在我眼中的只是诸如青菜豆腐似的大众情景。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难道是朦胧一片看不清的迷雾,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老舍都表达不出的爱,到底该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感情?我继续寻,继续品。
“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晴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 !“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我似乎能蒙蒙胧胧地体会到老舍那朴而实地情感。其实,正是这话语的平实才表达着北平给老舍的幸福与甜美,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像院中招来蝶的花岂是轻易能赏得懂的。还有那“带泥儿的韭菜”,“批着霜儿的沙果”,只有深爱乡土的人才会闻得到这些“乡味儿”。人们对温暖的家乡的感情其实并不是集中于家乡的壮丽景色。相反,感情来源于生活,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这种细腻,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不是长城的蜿蜒所能表达,而是近似温床的美妙,近似摇篮的舒适,哺着老舍对安详生活的渴。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安然而热烈的情怀。也正是因为普通,因为质朴,老舍带泪的思念和眷念反而如此真,如此切!
看到“小儿安睡在摇篮”,我才知“老舍对北平”犹如“儿子对母亲”,“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地时候,我欲落泪”。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才能领会老人那浓浓的乡愁,如大山,或许不够巍峨,但却是绵绵的;如流水,或许不够秀丽 但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若是在一年前,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我或许还不能懂得“家乡”这个词汇的魅力,而如今,“背井离乡”的感觉倒成了每一个大学生必怀的情感。我便也想到了我生活了18年的那个叫做“家乡”的地方,那里有母亲熬的粥,有永远温暖的房。有我读过的学堂,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本是写作业,作读后感。可“感”中生“情”,我也着实的感动了一把。这或学就是文字的功能,文字的魅力。当然,魅力的体现离不开艺术家的描绘与加工。《想北平》自然是这样的一篇文章,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而气质源自于作者自身定位和精神追求:平凡、谈泊。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关注底层”的眼睛。老舍被称为“人民艺术家”,原因就在这里吧。因为普通,所以众口咸宜;因为入情,故而感人至深。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在这里我也用原文中的一句作结,以表达对我的家乡的思念,表达对老舍,对我们的艺术家的崇敬!
老舍先生的《想北平》我前前后后已读了不下二十遍吧。感谢老舍先生用平实质朴的语言描叙着他的北平,袒露着他对北平“与我的心灵向黏合”的浓浓深情。作为一位语文老师,我本能的思索文中的表现手法以及我当如何学习。 任何一篇阅读文本其实都是一篇富有分析和借鉴价值的学习媒介。《想北平》这篇文章给人印象最深刻之处、同时也是本文最为精彩的地方就是上面所说的:用平时质朴的表现手法袒露着他对故园北平的一腔深情。如何分析和借鉴文章的精彩之处呢?我想着有一个方**问题:没有任何问题意识,没有任何真切现实意义的分析和借鉴没有生命、没有生存土壤。支离破碎、干巴巴的解读之后学习者言语生命的所渴望的表现手法依旧在空中漂泊。 那么如何才能使得学习主体有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对文本产生真切的意义学习?方法之一就是自己尝试就这一文学话题结合自身情形开始自己的写作体验。这样一方面必然产生如何写的困境,有了困境就有了学习的真切需要,因而会对文本产生意义学习;另一方面文本的示范性为自我写作提供了比较和学习借鉴的范本。这样即是学习文本的方法,也是写作乃至文学学习的方法。 远离故园的老舍思念着他那热爱却又陷入外侵者手中的北平,用自己的笔表现着自己的情怀,那么我和我的家乡呢? 我的小山村好像即将逝去了!我长大了,远离父母故乡,走上社会,以一个欲有所作为的姿态只身一人在外面生存打拼,故乡的概念渐渐成为黄昏里鸣虫的哀鸣和雨夜里的倚窗相思。前段时间妈妈在电话里告诉我,村子里的人现在越来越少了,今年上半年又有一户在县城买房,即将离开山村。现在我们村已经有一半的户数在县城或者九江景德镇买房立足,原本不到两百人的山村一下子落寞起来。我曾经这样想过,即使是以后在外地上班,每年放假了还是可以回家乡去看看。现在看来家乡梅雨季节里屋檐下滴滴答答的雨声恐怕也只能成为我梦中带泪的回想,烈日下和同伴们结伴放牛、偷偷在山脚的池塘游泳的情形可能将永远向我那沉默的山村话别。这真是一种人生的不幸,远离亲人家乡本已让自己心难所依,现在家乡却要从炊烟袅袅中走向废墟和荒野。我埋怨上天的残酷,为什么给了我一个故乡,却又要从我的生命中将它夺走远去? 一想到故乡,我的这种复杂心情就涌上心间,难以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和老舍先生有着某种相似的情形和心绪。那么老舍是怎样用自己手头的笔娴熟真切地表达出自己的心思呢? 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种淡淡的感觉。心里想就这样一篇无论是情感上还是语言上都这般平淡的文章还能选入教材让千万人学习借鉴,真不可理解。之后又陆陆续续读了很多遍,对文章的认识渐渐发生了变化,现在我几乎是怀着仰视的姿态来学习欣赏这篇优秀散文。 我起初的阅读困境和之后认识的质变其实间接说明这篇文章的过人精彩之处,还是上面所说的,平淡之中蕴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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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过生日时,同学送了我一本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因为书中的生活与我的生活是那么遥远,有那么近。有一天,我又买了一本她的书,看了之中的一篇文章《苦念北平》,深有感触。
一开始看这篇文章,只是羡慕与老北京人的生活。一切是那么富有情趣,春天看花池中的牡丹,艳艳的,有时候都害怕花的茎支持不了硕大的花朵;夏天,蝉鸣虽吵,但是坐在藤椅上看书却仍那么清幽,读书读进去了,一切蝉鸣都成了背景音,忽略掉了。不知不觉间,天渐渐阴了,一声洪亮的雷声在耳边响起,紧接着是倾盆大雨,紧接着,又是晴天了!秋天,水果,红叶,油栗,涮羊肉;冬天,在湖上滑滑冰······
就这样,想着想着,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和老北京的差不多。春天,到植物园里,芍药园,牡丹园,粉艳艳,红彤彤的,花茎被花压弯了腰,花却仍然昂着头。如果来了风,花枝烂颤,地上全是破碎的花瓣。夏天,每每傍晚总会发现天突然暗了下去,不得不把房间的灯打开,一道闪电,一声响雷,然后是哗哗啦啦的雨,争先恐后地往地上落。路上的行人被雨来了个措手不及,就在找避雨处的功夫,雨就停了,太阳出来了。草地湿湿的,润润的,让人想去俯身多闻一会。秋天呢?总听大人说什么贴秋膘,餐桌上是一盘盘肉菜。沉寂了好长时间的涮锅也搬了出来,把花生酱,韭菜花,红腐乳和香油在一起一拌,就是绝妙的自制火锅酱。火锅上一团团热气扑面而来,把一身的寒气带走。晚上,穿着棉衣到栗子摊买栗子,昏暗的灯光反而显得栗子格外油亮,**人的食欲。而冬天,我们总要去未名湖滑冰,从床底下拖出冰鞋的盒子,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晚上的屋子总是显得有些凉,只好把被子紧紧地捂在身上······
突然间,发现了自己又有了那么多的财富。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羡慕的老北京生活一样,都是很有情趣的。传说的老北京其实没有丢,可能我们的新年过的没有那么有情趣了,但是,在生活中,我们没有改变多少,真的没有。
《苦念北平》节选
春天看芍药牡丹,是富贵花。中山公园的花事,先是芍药,一池一畦地开,跟着就是牡丹。灯下看牡丹,像灯下观美人一样,可以细细地品赏,或者花前凝望。一株牡丹一个样儿,一个名儿,什么“粉面金刚”、“二乔”、“金盆落月”。牡丹都是土栽,不是盆栽,是露天的,春天无雨不怕,就是怕春风。有时一夜狂风肆虐,把牡丹糟蹋得不成样子。几阵狂风就扫尽了春意,寻春莫迟,春在北平是这样的短促呀!
许多夏季的黄昏,我们都在太庙静穆的松林下消磨,听夏蝉长鸣,懒洋洋地倒在藤椅里。享受安静,并不要多说话,仰望松林上的天空,只要清淡地喝几口香片茶。各人拿一本心爱的书看吧,或者起来走走,去看看那几只随着季节而来的灰鹤。不是故意到太庙来充文雅,实在是比邻中山公园的情调,有时太嫌热闹了,偶然也要躲在太庙里享受清福。但是太庙早早就要关门了,阵地不得不转移到中山公园去,那里有同样的松林,同样的茶座,可以坐到很久,一直到繁星满天,茶房收拾桌椅,我们才做最后离园的客人。
最不能忘怀的是“说时迟,那时快”的暴雨;西北的天空忽然乌云密布,一阵骤雨洗净了世间的污浊,有时不到一小时的功夫,太阳又出来了,土的气息被太阳蒸发出来,那种味道至今还感到熟悉和亲切。我喜欢看雨后的红墙和黄绿玻璃瓦,雨后赶到北海划小船最惬意。转过了北池子,经过景山前的文津街,是到北海的必经之路。文津街是北平城里我最喜爱的一条路,走过那里,令人顿生怀古幽情。
北平的春天,虽然稍纵即逝,秋日却长,从树叶转黄,到水面结冰,都是秋的领域。秋的第一个消息,就是水果上市。水果的种类比号称“果之王国”的台湾并不逊色,且犹有过之。比如枣,像这里的桂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