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初审。
凡是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学校通过平台向学生家长发送补充上传证明材料的通知
无法通过平台上传的,需按时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至符合入学条件的施教区学校现场审核。8月18日-20日,学校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组织复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家庭务必安排家中留人。
报名材料:
1、本地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有证明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的户籍信息,包括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页、监护人户口页、索引页),监护人房产证或监护人回迁协议或购房合同及居住证明。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受表彰医护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有证明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的户籍信息)、军官证、单位证明,县级以上人民**疫情防控表彰文件;居住证明。
3、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有证明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的户籍信息);组织部门证明;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