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是什么学校?
在中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所以在小学和初中,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学籍
要是到了高中和大学,如果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或多次违反,屡教不改,经学校研究后可以开除学籍甚至开除学生
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学校无权取消任何一个学生的学籍,只有学生退学,学籍才自动取消,因为你不在学籍所在学校上学,同时又没办有关手续,学籍有可能被取消,不需要到省。
当然不可以了,删除学生学籍必须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备案才行。当然了,暗箱操作除外。
一、一般来说,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所以从主体角度说,学校不具备执行开除学生学籍的主体地位。但如果出现可以开除学生学籍的条件,学校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学籍。
二、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相关情况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注销学生在原校的学籍: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延期注册手续,经学校督促无效且超过新学期开学3个月后仍不注册者;
(2)无故连续旷课超过3个月或无故累计旷课超过6个月,经学校督促学生及其家长仍不能到校就学者;
(3)连续休学超过3年不能复学或休学期满且已满18周岁未能复学者。学生学籍注销后,由原学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相应的学业证明。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还望采纳。
法律分析:不可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对于成绩差、品行不好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应当给予帮助,不能歧视,更不能任意给予纪律处分,甚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对有**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说服、教育和帮助;确须给予处分的,学校应当先向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说明理由并听取意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处分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不可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对成绩差、品行不好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应给予帮助,不能歧视,更不能任意给予处分,甚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如果学生在学校期间不遵守学校的纪律,会接受学校的各种处罚。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是不能开除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说服、教育和帮助,确须给予处分的,学校应先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说明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处分决定。
《未成年人保**》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