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335分,文科379分。根据查询喀什大学官网显示,2022年专科录取分数最低分理科335分,文科379分。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喀什大学位于新疆**尔自治区喀什市,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
467分。根据查询喀什大学官网显示,2023年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最低分467,位次210220。喀什大学是由新疆**尔自治区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喀什,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根据掌上高考查询得知,喀什大学2023年在福建省的本科批普通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类471分,历史类477分。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
2022年喀什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的复试采取网络远程 面试 方式。线上复试平台主系统为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系统,由我校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学校根据招生简章规定的科目和内容组织复试。
笔试环节需要考核的内容在复试环节要有所体现。符合条件并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全部复试流程,接受学校对其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考核。
复试 工作 流程包括: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和健康检查等环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须按学校要求,及时制定和发布本单位学科(方向)的复试时间、程序、方式和要求等。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德、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心理健康状态等,结合学生提交的材料与临场表现进行。复试试题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英语水平测试、综合及专业素质能力考核(详见喀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 专业目录 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还应通过考生提供的成绩单、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违反考试诚信行为的,该项考核不合格。
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1)需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主要是指下列考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 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专科 毕业生 (从毕业后到录取2022年9月1日满2年及以上);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及格水平(60分及以上)。未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综合及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的基本程序
1.各学科(方向)复试小组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测评结果,形成拟录取建议排序名单,报所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形成建议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凡复试合格的第一 志愿 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和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研究生处汇总各招生单位建议拟录取名单,形成学校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以全体考生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为依据,择优进行。
4.参加复试并被待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后确认待录取。
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报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核准,经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公布。
6.拟录取考生培养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我校将为非定向的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喀什大学;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须在与本人工作单位、喀什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 就业 。
(二)录取规模
按上级确定的计划总规模执行。
(三)考生成绩及计算规则
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计算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
(四)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按照学科(方向)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1.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2.各批次调剂考生分批次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批次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初试、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考试**及有其他严重违反考试规定者;
3.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复试(含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不合格者;
5.须参加加试但未参加加试者,或自动放弃复试者;
6.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