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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户口可以在郑州上小学吗?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4-11-15
  • 发布时间:2024-04-19 13:40:02
新密户口可以在郑州上小学吗?  可以,按照教育局发布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规定,家长报名后,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由教育局统一分配。   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三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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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密户口可以在郑州上小学吗?

 可以,按照教育局发布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规定,家长报名后,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由教育局统一分配。

  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第五十四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五条各级人民**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各级人民**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五十七条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农村乡统筹中的教育费附加,由乡人民**组织收取,由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代为管理或者由乡人民**管理,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教育事业。农村教育费附加在乡统筹中所占具体比例和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五十八条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五十九条经县级人民**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第六十一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

 第六十二条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六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五条各级人民**对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行,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和供应,对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异地户口孩子怎么上郑州小学

非郑州户口学龄儿童在郑州上学需要父母双方户口薄,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双方工作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

工作证明

1:申请人签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部门备案文件。

3: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当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1:购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房屋的应提供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产权证,房主身份证原件,流动人口登记证明,租房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

需提供全家户口薄(原件及入学儿童本人户口页复印件),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需当年入学规定,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薄上的,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在郑入学的小学生按片划分入学,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免费政策。

非本地生源新生入学办法(以下简称借读生)

各中小学校在完成本地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果还有剩余学位应积极接收借读生,招收人数必须控制在规定班额以内。借读生入学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

全区共分为若干个区域,由区教体局和街道教委办共同管理,根据学校隶属关系由区教体局和街道教委办分别负责管理。对整个区域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仍剩余的学生采取适度分流的办法,确保每一名借读生均有机会接受教育。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报名时间及报名所需材料

小学为7月13、14日(星期二、星期三)、初中为7月15、16日(星期四、星期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⑵家长至少一方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⑶家长至少一方的暂住证及复印件;

⑷家长至少一方的私有产权房屋的房权证或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⑸学生原籍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

其中⑴、⑵、⑶、⑸项为必需提报材料,⑷根据实际情况提报。

报名期间,各中小学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报名登记工作,按照区教体局统一提供的报名数据库格式,将有关信息准确录入计算机,并留存学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学生原籍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等。

借读学生只能选择1所首选学校报名登记,不得到居住地所在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行政区以外的借读生。

2.借读生入学录取工作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空余学位时,学校应直接录取全部借读生。

如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余学位时,由学校审查确定录取借读生名单,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录取;其余学生由区教体局和街道教委办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

区域内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仍有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教体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采取向周边街道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

户籍不迁移,居住地跨街道迁移的城阳区户籍学生,其入学办法同借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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