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低保家庭的残疾人子女,考取大专以上全日制院校后,由县残联按大专每人每学期3000元、本科及以上每人每学期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低保残疾人的子女和非低保家庭的残疾人子女考取全日制院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大专每人3000元、本科及以上每人4000元;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并取得文凭的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