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首先**不是对的,老师即使有正常理由,都不能侵害学生的身体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教师体罚学生依法要受到学校的行政或纪律制裁,情节严重的,依法要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入罪判刑。教师体罚学生的,学校要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根据未成年人保**和教育法,体罚肯定是违法的。
但是为了学生的将来,学校管理乃至民族将来的希望,我觉得应该允许学校适当体罚。比如体罚学生时需两名老师同时在场,或者是体罚学生时需任课老师(或班主任)和德育处的老师同时在场。这样既能避免老师冲动的殴打学生或进行过度体罚打伤学生,也能对学生造成一定的威慑力!
现在的学校已经没办法管理问题学生了,特别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生,不能体罚,也不能勒令退学。为什么校园霸凌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学校没有威慑力。有些学生真的不是通过口头教育,当众检讨能教育的了。他们都知道有未成年人保**,学校不敢动他;他们也知道这个阶段(初中生一般12-14岁)打了人甚至***都不用坐牢。换句话说,他们违法犯罪没有代价,按照法律没人能动他们。
回想以前,学校允许体罚,学生不服管教可以打。所有的学生,包括问题学生都怕老师,特别是教导处的老师。敢霸凌学生,老师让你知道什么叫胳膊拧不过大腿!所以学校内老师的话基本上能管用,有很多问题学生也被挽救了。
学校教官实际上也是教师,根据《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老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
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教师要依照《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三十七条规定,你首先可以要求教育局依照依法处理,如果你认为教育局出具的处理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你还可以在接到教育局出具的处理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出诉讼,要求人民**依法进行裁决。
现在体罚学生犯法。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老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讼。
老师体罚学生的证据如下:
1、学生本人的口供:如果学生本人受到了老师的体罚,可以通过口述的方式作为证据;
2、班级群聊截图:如果体罚事件出现在班级群聊中,可以通过截图等方式保存证据;
3、监控录像:如果学校有安装监控设备,可以通过监控录像来证明老师体罚学生的事实;
4、同学证言:如果其他学生作为证人目睹了老师的体罚行为,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5、家长证言:如果学生向家长反映了老师的体罚行为,可以通过家长证言作为证据。
综上所述,在解决老师体罚学生问题时,需要尊重事实和法律,遵循法律程序,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