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志愿的时间为:6月27日之后。
平行志愿:
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填报,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
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其中,本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艺术类和普通类均设置A、B两段,并分别按顺序依次录取。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
特殊类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两类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结束之后、本科普通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加分政策:
20分:
高招规定明确了照顾对象的录取办法。其中,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0分:
三类考生可在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分: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该政策仅适用于本市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优先录取政策:
此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以上数据出自《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