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政审的亲属包括三代,主要是报考人直系三代以内的亲,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婶子,大伯大娘以及姑姑姑父等人。一般审查两代以内近亲(目前政审一般都不需要三代了,即爷爷辈的不需要了,两代近亲具体有父母、兄弟姐们、配偶等)。如果报名的是特殊岗位,如警察、监狱等相关岗位则需要三代以内近亲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一、公检法是什么意思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公检法其实就是指公安局、检察院、**职位,但它比普通公务员职位政审更为严格,一般来说普通公务员政审环节,只要是家世清白,考生的政治态度、个人作风没有问题都会予以通过,但公检法政审有更多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并且等级越高的职位审查的要求越高。
二、政审的形式
(1)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2)函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档案的审查重点是年龄、工龄、党龄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称和奖惩等基本信息。注:其中考察形式主要为面审,涉及到面审后的材料审查,才会用到函审。
三、政审如何进行?
(1)总流程如下:(电话联系→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准备面谈→完成面谈→个人情况核查)首先,会有专人电话联系你,要求你准备好下述资料:
A.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生暂时不需)
B.个人情况总结(本人撰写,并签名)
C.单位(学校)表现证明(需让单位/学校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政审审核内容如下:
1、调档案查看
你的档案反映你的经历,出生、父母、家庭、学习经历、政治背景。
出生主要看你的户籍所在地是不是符合报考条件,有没有作假。
父母主要看父母的职业、以及父母的现状,如果看到你父母档案不清或者在监狱有什么污点可能会很严重,会让你入不了编。
学习经历主要看学历、学位、都在哪上学;是否属实;学习期间有没有处分;学习成绩如何;在校有没有担任什么职务。
政治背景主要看你什么时候入团、入党,以及入团和入党的时候材料是否齐全,群众、团员、党员一定要清楚,不能你写自己是党员然后材料里没有你的入党材料,那就是欺骗,倒时你说不清。主要是看是否有政治面貌,主要考察党员这一块,共青团经历这里不要紧,但以后你升官之类的重不重要不太清楚。
总的来说, 调档这里主要就是核对你的报考资格以及人生经历,是否和你报名时候属实,如果档案有不清楚的会询问你,如果缺失要补齐,需要补齐的补不来就麻烦了。
2、谈话了解情况
不是和你谈,和你的朋友同学同事谈,如果你不是应届毕业生,会向你单位发函配合,和你的同事领导了解情况,如果你是应届生就会找到你学校,跟你的老师、同学、辅导员了解情况,有的单位会要求你户籍所在地社区的邻居朋友也要谈话。 这个过程中单位他只帮你发函,但具体和谁谈其实是你找的,一般会要求你找多少人、都是什么人等等。
同样的,你不是应届生,属于参加工作后的考生,也是这个道理,别一笔试面试过了觉得自己迟早要走就开始胡作非为不把领导放眼里,觉得天天叫你打印文件的那个老女人是个事儿妈,面试过了就把她骂一顿辞职,到时叫你找人来谈话没一个愿意来,那怎么办。
总的来说, 政审(考察)是为了了解你的为人处事、优缺点、风评如何,到时谈话时有人**一刀你可不就凉了。平时还是要和同学同事良好相处,热心帮助别人,太特立独行、张扬另类不太好的。
3、开证明(无犯罪记录、计生证明、学籍认证)
主要说说无犯罪记录和计生证明,计生证明主要看你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因为挺少人会因为这个出问题,其实也没多大必要说。
还有就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指的是无犯罪,大家要弄清楚犯法、犯罪的区别,闯红灯和贩D都叫违法,但是闯红灯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在法律上也就是犯个小错,不触及刑法。而贩D就是大罪了,虽然都是犯法,但刑法和交通法是不一样的。
犯罪就不一样了,如果被**审判定罪处罚过那可能就玩完儿了,不管是多大年纪犯的罪有没有服完刑,这个罪名都会跟着你一辈子,而且这个是在户籍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你曾经被公安抓捕那可能开具时会很困难,不过其实也没多少人有过这种经历,具体就不细说了,涉及很多相关的法律知识。
政审跟你有关的就是这些了, 如果你的人生中一直都是按部就班的完成,没有什么风风雨雨的事情一般不会有问题,但你要对自己的家庭有足够的了解,对你自己的人际关系有足够的认知,不然在政审这块是会很麻烦的。每个单位对于政审的标准会有实行上的不同,公检法部门可能会要求严格,但具体的其实都有标准可言,一般都是按章办事。
公务员政审审核内容如下:
1、“政审”,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4、考核的形式。“政审”通常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官员,到考生原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进行考察或直接调阅档案。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到所在院校班系、毕业分配办公室等问询,查看学生档案,还有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了解家庭成员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
对社会考生报考的,到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5、考核的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好多人在工作中可能都听到过一个很“神秘”的环节:“政审”。毕业参加工作要审,升职要审,调动要审,出国更要审。政审,到底是在审什么,能查出什么来,体制内的尤其应该知道。
机关叫政审,事业单位叫考察,但其实差不多。说实话一套流程下来不是特别重大的问题一般没什么,但是有过小问题会比较麻烦。不要以为你在工作中的为人无关紧要,关键的时候为人很重要,因为这是能考察出来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政审 ?
问题一:政法干警体检和政审严格吗?体重有要求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提示您:
体检和考察
法律硕士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2:1,其他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1:1。
省考录办按照职位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以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
体检由陕西省高级人民**、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标准和项目,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体检结论由体检组织单位及时告知体检考生。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不超过两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按照 *** 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时,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1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考察中其他情形形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对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报考资格条件有**在30日内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终止录用程序。由此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二:政法干警体检严不严? 那不算身体缺陷,好不好?假如有缺陷都可以走关系的。何况你那个不算是缺陷呢?
问题三:政法干警体检标准严格吗 严格,尤其脸部要求比较严格。根据你的情况就看当时的情形和医生的情况了,也许会通过
问题四:政法干警考试有体检吗,要求严格不 政法干警考试,考生需进行体检。
体检具体标准及安排,报考人员必须以报考省市政法干警招考体检通知为准。
政法干警招考体检基本标准: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z2005{1号)
体检操作手册
《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z2010{1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z2012{65号)
《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政法干警考试,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体检标准:
《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z2010{8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录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问题五:政法干警体检要求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
外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 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脐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畅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疲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莎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 *** 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
问题六:政法干警体检严格吗?有轻微脊柱侧弯会不会通不过体检啊? 10分 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
问题七:政法干警体检全身那一关严吗 政法干警体检流程:
第一,确定体检人员。政法干警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第二,参加体检。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由考生代交。
第三,通知体检结果。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最后,复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详细情况见:中公教育官网 off/zfgj/2012/1127/3875
问题八:大家,政法干警体检视力要求严格么 政法干警体检视力除报考警察类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采用正常的公务员体检标准,这个对视力没有特别的要求,报考公安警察类岗位需要符合对应的人民警察招考的条件,这个比较严格,干警体检检查的项也比较多,有问题的项目肯定不会通过的。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你不过你可以找个人给你代替一下。安全第一
问题九:报考政法干警,体检严格吗?体能测评有哪些项目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公安类的体能测试内容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一)男子组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1≤13″41000米跑≤4′25″≤4′35″纵跳摸高≥265厘米(二)女子组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X4往返跑≤14″1≤14″4800米跑≤4′20″≤4′30″纵跳摸高≥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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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政法干警的体检和体能对身高和体重有啥要求吗? 一般的标准都是175以上,体重的话男士不能超过220.当然这只是软性标准。
扩展资料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