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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黄金时代所思所感800字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4-11-15
  • 发布时间:2024-05-10 19:25:14
像我一样听说许鞍华的新片叫做《黄金时代》时反射性想到王小波的举一下手。后来听说是拍萧红,不由得有些失落。片名是源自萧红写给萧军信中的一句话:“这不正是我的黄金时代吗?”但仔细一品味,陈清扬和萧红,都是“被破鞋”的那一类人。要想梳理萧红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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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一样听说许鞍华的新片叫做《黄金时代》时反射性想到王小波的举一下手。后来听说是拍萧红,不由得有些失落。片名是源自萧红写给萧军信中的一句话:“这不正是我的黄金时代吗?”但仔细一品味,陈清扬和萧红,都是“被破鞋”的那一类人。要想梳理萧红的一生,不得不说的是她和她身边的男人们。也是这一次又一次的感情失败,让她一次又一次“被破鞋”。

第一次被破鞋:陆哲舜

萧红离开呼兰去哈尔滨读中学的时候,就已经是个惊世骇俗的人物了。那时女孩子上到中学已经很罕见了,她还抽烟、喝酒,跟于谦老师的惟一区别就是不烫头发,本来让令人侧目,她还打算退婚,继续去北平读书。而这时,她遇到了法政大学的学生陆哲舜。这时萧红有点病急乱投医的味道,陆哲舜是有妇之夫,萧红以别人未婚妻的身份跑去当小三,还一块私奔,这信息量实在太大了。二人来到北京,萧红进入高中读书,但家里人断绝了对她的钱财供应,跟同样被家里断粮的陆哲舜相看两相厌,最后只得离开北平回家。

这是萧红第一次当破鞋,是为学业。

第二次被破鞋:汪恩甲

萧红很早就订婚了,未婚夫汪恩甲是个富二代,而且个子很高、仪表堂堂,汪恩甲在萧红的故事里,永远是作为反派出现的,但事实上那时萧红经常跟他通信,萧红的同学也都记得萧红为汪恩甲织毛衣的事。萧红和汪恩甲交恶的原因众说纷纭,最通行的说法是汪有吸**的癖好。

萧红从北京回家之后,假意答应跟汪恩甲结婚,骗了家人一笔嫁妆钱之后再次离家出走来到北京——说到这里必须给萧红点个赞,本来就没多少钱,你倒是省着点花啊,她拿到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件大衣……

萧红在北京举目无亲,穷困潦倒,这时萧红人生第一个接盘侠汪恩甲出现了。不管汪恩甲出于什么心态来找萧红重归于好,他能够接纳一个跟有妇之夫私奔还两次退婚的女人,笔者个人认为,他也算是仁至义尽。此时的萧红也很感激汪恩甲,二人回到哈尔滨,在旅馆同居。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后来汪恩甲的大哥汪恩厚横生枝节,替弟弟休妻,说不定世上会少一本《吵兰河传》,多一个隔三岔五问丈夫什么时候给自己买个貂的汪夫人。

那时萧红是想嫁给汪恩甲的,否则她也不会去**告汪恩厚代弟休妻。然而在法庭上,懦弱的汪恩甲却说离婚是自己的主意,**当庭判二人离婚。萧红大怒,汪恩甲追出来向萧红道歉,二人和好,继续在旅馆同居。这时的萧红已经跟着汪恩甲吸起了**,而且怀孕了。二人坐吃山空,最后欠下了旅馆一笔巨额的食宿费,这一天,汪恩甲说要回家拿钱,从此消失在萧红的生命里。

这是萧红第二次当破鞋,是为婚姻。

第三次被破鞋:萧军

在所有关于二萧的故事里,萧军的出场方式都是自带光环的:美丽女子落难,王子仗义相助,从此情投意合,二萧合体,名动江湖。

在这里,笔者必须哭着对你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萧军不可能是萧红的王子。

萧红被困旅馆不假,但欠债还钱没什么不对。而传说中旅馆老板联系好了妓院要把她卖掉抵债,笔者个人认为这里面有水份——哪家妓院会花四百多(一说是六百多)现大洋去买一个怀孕五个月的女人回来当**?这笔钱基本上可以买房子了。

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萧红的话有水份的是,她给报馆写信,声称自己是流亡学生,声泪俱下声称老板要卖人。报馆编辑裴馨园找去旅馆,萧红状态有所缓解,但报馆依然拿不出这笔巨款来。后来裴馨园让正在报馆帮助编稿的萧军带几本书刊去旅馆探望。而彼时萧军根本无意久留,他将书刊交给萧红后就打算离开。可是萧红的有意攀谈让他停下了脚步,二人聊得很投机,火速坠入情网。

于是萧军成为萧红生命中第二个接盘侠,考虑到萧红那时怀着身孕,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喜当爹。那时萧军也拿不出钱来救萧红,最后救萧红的是一场洪水,当时旅馆被淹,一个老茶房提醒萧红趁老板不在赶紧跑,于是她就真的跑了。所以,有人说这是天意,对此笔者的看法是: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在这里,我们必须引用《大话西游》里的台词:“老天安排的,最大嘛!”

二萧吃住在裴馨园家,后来她住院、生孩子,基本上都是裴家出钱,女儿生下来几天,萧红就把她送人了,对此,笔者不予置评。

应该说,跟萧军在一起的日子,萧红真正品尝到了爱情的甜蜜,二人生活虽然潦倒,但精神上是富有的。二人一起吃黑面包就盐,一起合著小说。后来,二人一起去上海,遇到生命中的贵人鲁迅,在鲁迅的提携下,二萧在文坛站称脚跟。可以说,没有萧军,就没有萧红,就连二人的笔名,也是“小小红军”劈成的萧红萧军。

不过,萧军也不是什么好人,在认识萧红之前,他早有元配许氏和两个孩子(也就是说,萧红生平第二次当了小三),萧军一脚把妻儿踢开,命令她改嫁(陈世美即视感),跟萧红在一起时,他也是一边在外面出轨而且不止一次,一边回家对萧红拳打脚踢,萧军行伍出身,武功高强,在萧红身上练手再合适不过。当萧红鼻青脸肿出现在朋友面前说自己是不小心跌倒时,萧军在一边大声说:“我打的,怎么滴?”

二人在一起五年,走的是相爱相杀的路子,最后萧红忍无可忍,跟萧军分手。

这是萧红第三次当破鞋,是为爱情。

第四次被破鞋:端木蕻良

端木蕻良在萧红故事里出现的时候,一直是小三上位的模式。但事实上,他和萧红的友情大于爱情。端木蕻良和萧红确立恋爱关系时,萧军曾经拎着根棍子跟在二人身后,走到哪跟到哪。如果那时有微博,萧红最常关注的话题肯定是:#我的前任是极品#

甚至是在二萧分手之后,萧红都没有考虑过端木蕻良,所以后来二人闪婚,吓跳了很多人的眼镜。甚至是在婚礼上,萧红都这样说:“掏肝剖肺地说,我和端木蕻良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的恋爱历史。是我在决定同三郎永远分开的时候才发现了端木蕻良。我对端木蕻良没有什么过高的希求,我只想过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没有争吵,没有打闹,没有不忠,没有讥笑,有的只是互相谅解、爱护、体贴。”所以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次,萧红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端木蕻良是萧红生命中第三个接盘侠。考虑到她那时肚子里还有萧军的孩子,我们可以称端木蕻良为喜当爹二号。

不过,萧红没有在这场婚姻中收获什么,端木蕻良文人气质,身子又弱,从小娇生惯养,因此,你很难指望这样一个人会对爱情失败的萧红有什么安慰,特别是,在动荡的时局中,端木蕻良两次抛下萧红独自逃生,这种自私和懦弱,也是世人攻击他的主要论据。

此时的萧红身患肺结核,又颠沛流离,生下的那个男孩只活了三天就死了。不过,她和端木蕻良在重庆、在香港,二人始终扶持,萧红最重要的作品《呼兰河传》、《回忆鲁迅先生》、《马伯乐》等,都是在端木蕻良的陪伴下完成的。

1941年,萧红的肺结核已经非常严重,此时日军轰炸香港,端木蕻良再次先行撤离,已卧床半年不能走动的萧红,对丈夫、人性、时局都完全失望。虽然端木蕻良最后还是回来了,但萧红已是油尽灯枯,最终死在临时救护站。

这是萧红第四次当破鞋,是为生命。

萧红曾对朋友说,自己一生走的是败路,她感慨:“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下面这句话,算是一语成谶:“不错,我要飞,但与此同时我觉得,我会掉下来。”她反抗旧家庭,逃婚、同居、未婚先孕,在三十年代初的东北小城,足以惊世骇俗,但与此同时,她又不得不抓住身边的每一个男人,以怀孕之身让男人心甘情愿当接盘侠、喜当爹,不得不承认她的魅力无人能敌,而在待人接物上,她的幼稚与任性,也为她的一生埋下伏笔。

所以,总结萧红的一生,十六个字可以形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遇人不淑,颠沛流离。” 不是她想当破鞋,而是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一次次“被破鞋”,这是她作为一个女性的不幸,也是新旧道德双重积压下的不幸,更是混乱时局下的必然产物。在《黄金时代》上映之前,我们无从得知许鞍华会怎样讲述这个女子和那个时代,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需要去看一看,在故事里回味这个被成就和被毁掉的女子,在胶片上领略属于她的黄金时代。

王小波散文精选读后感600字

我第一次听说黄金时代,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时我借阅了同桌的《萌芽》,里面有一篇文章里面提到了《黄金时代》,里面节选了这一段:

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菜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当时,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那时候我还不会网购,于是在当月的月假,去到新华书店,买下了我第一本王小波的书:《黄金时代》。在买下书的当天我就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个短篇黄金时代,当时感觉惊为天人。后来读了王小波的其他书,又尤其喜欢《红拂夜奔》。不得不说,就从那时起,成为一个有趣的人,成为了我的人生信条。

黄金时代讲的是王二年轻的时候去乡下插队和队医陈清扬的故事。说实话,当时我在读高中,也没有像现在的学生对性了解的那么多,这本书我看的时候,有些微微的脸红,又有些兴奋。后来我去网上搜索了王小波,也知道了他的妻子李银河。不得不说,在了解了王小波和李银河之后,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引导,三观得以初建。一下子扯的有点远了,我们回到《黄金时代》。

书里的王二和陈清扬的交集,原本一直是伟大的革命友谊,即你需要,我则帮助你。在陈清扬看来,她是在帮助他,是友谊。但是后来陈清扬觉得自己有罪,是为什么呢?这里我突然一下子不得不提一下**《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一小段,讲的是银行家被判刑,判的很重,原因是,他开了很多抢打死了那个奸夫。在这里,开一枪和开很多枪是有极大的区别的,开一枪可能是情绪使然,是因为发现了深爱的妻子背叛了自己,一时之间怒发冲冠,如果是一枪,在人道主义这方面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开了很多枪,这就不同了,这是残忍,是心性暴虐,不能被原谅。那我们现在再回到王二和陈清扬。陈清扬的罪孽就在于,她不仅仅是做了,而是喜欢做。杀人和喜欢杀人不同,一件事情,做了和喜欢做也不同。

书里有这样一段,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段:

陈清扬说她真实的罪孽,是指在清平山上。那是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住双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吗,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上打了两下,打的非常之重,火烧火燎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

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他觉得如春藤绕输,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很多人可以都有这样的一瞬间,一瞬间突然明白一件事,对人对事物对生活一下子就有不一样的理解,那是种豁然开朗醍醐灌顶的感觉。陈清扬就有这样的一瞬间。就从这一瞬间开始,她对于王二,从革命的友情变成了爱情。

陈清扬和王二并没有像童话故事那样,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他们还是天各一方,各自安好。她很洒脱。她爱王二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但是她在当时并未对王二提起过,她甚至没有告诉王二交代材料里面写了什么。在多年以后,两人再次会面,在临别前陈清扬才向王二坦白了她真实的罪孽。这种洒脱,很现代。和现在的情感文化中的“我爱你是我的事,和你没有关系”不谋而合。

《黄金时代》里除开爱情,还有一个点让我思考了很久,就是关于“组织”。

王二和陈清扬在被斗争的过程中,写了很多交代材料。王二的交代材料更是被“组织”里的人当成**小说在看,他一遍又一遍的修改交代材料。陈清扬呢,陈清扬在最后一篇交代材料中坦白并承认了自己的罪孽后,组织里人看完都面红耳赤,让她拿回去重写。但是陈清扬不肯,一个字也不改。

陈清扬的交代材料里坦白了她不仅做了这件事,她还喜欢做这件事。这是不被“组织”认可的。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组织”并不是不允许你做这件事,而是不允许你喜欢做这件事。那么,这就上升到了精神的高度。

从精神层面来说,人都是彻底自由的。精神指导人类的一切现实行为,如果能从精神上控制住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又如何和施加精神控制的一方背离呢?在读完《黄金时代》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很多东西都会开始一些新的思考,从学校老师的教育,到一些主流的价值观。或许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我觉得很多东西实际上都是“组织”,希望通过精神层面的条条框框来圈住人们,塑造一个“组织”想要的世界。当然,我并不是说这样的世界不好,只是不管怎么想,都觉得那其实不是我自己的主观选择,是悄悄的潜移默化的“组织”帮我做的选择,这样的感觉让我觉得并不那么美妙。

不管怎么说,《黄金时代》是一直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喜欢的书。我读过的书并不是那么多,但是我有一种预感,这本书会是我人生中最喜欢的书,可能有点类似初恋。

最后,再分享一小段,希望更多的人去读《黄金时代》,去读王小波。

陈清扬说,她到山里找我时,爬过光秃秃的山岗。风从衣服下面吹进来,吹过她的性敏感带,那时她感到的**,就如风一样捉摸不定。它放散开,就如山野上的风。她想到了我们的伟大友谊,想起我从山上急匆匆的走下去。她还记得我长了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论证她是破鞋时,目光笔直地看着她。她感到需要我,我们可以合并,成为雌雄一体。就如幼小时她爬出门槛,感到外面的风。天是那么蓝,阳光是那么亮,天上还有鸽子在飞。鸽哨的声音叫人终身难忘。此时她想和我交谈,正如那时节他渴望和外面的世界合为一体,溶化到天地中去。假如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那实在是太寂寞了。

书中收录了“黄金时代”、“革命时期的爱情”和“红拂夜奔”等。《黄金时代》和《革命时期的爱情》都以文革为背景。我对文革的了解不多,很少看相关书籍。偶尔在某些为民主摇旗呐喊的网络大V笔下窥见一星半点,大约知道文革开始是文斗,后来升级为武斗,从冷兵器升级到手枪甚至坦克,当然也死了不少人,有被批斗祸害死的也有武斗中被打死的。但这些都不曾发表在主流媒体上,也就是说电视上没见过,报纸上没见过,主要都在自媒体上流传。我不知可信度有多高,但感觉是真的。因为如果不是错的太过荒唐连自己都羞于面对,怎么可能这么多年来都避而不谈?!所以当王小波用戏虐的口吻、荒诞的故事来影射文革时,我并不觉得吃惊。只是王小波对“性”的偏爱让我有些厌烦。虽然王小波的描写很干净,毫无脏的感觉,但我还是觉得作者有些猥琐甚至变态。人如其文吗!比如,曹雪芹就应该有些悲观和多愁善感,普鲁斯特就应该有些神经质。否则为什么他们能写出那样的作品呢。这种鸿沟不是单凭智商、勤奋、体验生活就可以跨越的。就如同心胸宽广的人虽然可以理解心胸狭窄的人的斤斤计较,但绝对做不到感同身受。再比如我看《静默有时,倾诉有时》吧,这是一本读书笔记,作者读的那些书里面的主人公总是有些病态,回头一看他们的作者,也都活的挺“隔色”,然后我就想:一个总是看“隔色”作家写的“病态”人物的书的读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么一想我就赶紧回头看看我看的那些书,还好还好,虽然不太深刻,但肤浅总比变态强多了。

《红拂夜奔》就比较奇葩了,王小波将王二的故事和李靖、红拂、虬髯公的故事穿插在一起,一会写八九十年代的王二,写着写着就联想到了唐朝的风尘三侠,故事情节十分荒诞。虽然王小波不承认他在借这个故事讽刺文革,讽刺当时的中国社会,但内容确实让人浮想联翩。王小波在书中说《红拂夜奔》受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变形记》是卡夫卡的遗作,写一个年轻人变成一只虫子的故事,书没写完作者就去世了。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还在上大学。后来又看了魔幻现实主义**加西亚马尔科斯的《百年孤独》,那会不明白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在其实也糊里糊涂的。但是《百年孤独》要比《变形记》更加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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