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收取少许班费,作为大家公共上的支出,是合理的。例如班级集体买班服,举办元旦联欢会,圣诞联欢会等活动,或者运动会时,给运动员买些饮品之类的,也可以班集体一起去郊游,外出等等,这些都属于集体消费,作为班级的一份子,交一些班费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不可以莫名其妙的交高额班费,例如,买班服只需要九百元,但是收取了超过一千的费用,是不合理的,没必要去做一些高额消费,也不适合。作为班费,班级里每一个人都有权知道班费的具体去向,不可因一人利益就用班费支出。
扩展资料
现在国家对义务教育都实行了“一费制”,不允许教师或者学校私自收取任何费用。教师私自收取班费的做法是违法国家法律规定的,也是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
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必须执行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许再乱收其他费用,这样,就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加强了对学校收费的管理,也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益阳市人民**-“一费制”
不合法。教育局要求今后全市中小学统一不允许收取班费,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委员会,收取班费都将被定性为违规行为。
教育收费是一费制,中小学都是免费教育,不得擅立名目收取学生费用。之所以要禁止收取班费,是因为这类收费很难达到学生、家长完全自愿,容易涉嫌违规。
对于已经收取班费的学校,各区教育局会进行摸底,已收取的班费会退还给学生家长,教育部门也会就此专门发放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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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班费是对的。因为“收取”班费必须有政策规定,必须有特定对象,必须有标准(额度),但这些条件不具备,不能收。同时,“学期性”的费用已有学杂费,义务教育是免收,由**财政负担,包括教师工资,学校建设,各种专项的学校“学期性”费用都由**负责,应该没有班费这个项目。
非学校组织的游玩、集体活动,家长不通过家委会,以私人方式仍可进行,费用是A A还是其他形式,由家长协商。但如果是以班级或学校名义进行,校方就应该提供活动经费,不允许向家长学生另行收费。
参考资料:
正常,为学生提供服务,更好的去和老师沟通,比如学校食堂伙食不好了,家委会就可以派出代表去和学校提出意见,老师上课有问题也不需要家长单独去提意见。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为了帮助家长解决孩子放学后难以按时接送等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课后服务于学生在校学习日开展,有两个时间段:一是中午放学期间,二是上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