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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班有什么处罚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4-11-15
  • 发布时间:2024-05-11 03:30:04
无证办辅导班会被查处,会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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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办辅导班会被查处,会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无照经营。

根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的严重,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大学生自己开辅导班违法么

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是违法的。

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教育培训机构在进行办学的时候,是需要办理好相关的办学教育许可证,才能够进行教育培训业务的,不然没有许可证,就是属于非法经营的。

设立一般类民办培训机构,应当至相应民政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依法予以登记,核发法人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证件,与相应行业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共享登记信息;对不符合法人登记条件的,不予法人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具有办学许可证。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如果擅自招生办学属于非法经营。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行政罚款、拘留或者依法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条款也有明确规定,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本法所称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

本法所称的校长包括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校外培训不让办了吗

大学生自己开辅导班违法。 如果要开办补习班,需要教育部门批准,并领取办学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开课。开办辅导班相当于是设立教育组织,设立教育组织必须具有可靠的合格老师的来源,能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要有符合限定准则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管理组织,有必备的办学资本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校外培训机构无论是师资、管理还是教学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辅导班不退费应该找哪个部门

培训班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开办暑期培训班违法吗?暑假期间你会让孩子学东西吗?

校外培训并没有完全禁止校外培训。

1、严查“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学科类培训活动,尤其要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2、禁止与升学挂钩。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中小学招生挂钩,不得有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宣传内容。

3、严控校外培训时间。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3、规范培训广告。禁止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短信等途径和方式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含有诱导未成年人和语言夸张、渲染、恐吓等内容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广告。

校外培训的好处:

1、补充学校教育:校外培训可以提供更多样化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例如,对于在某些领域有特别天赋或兴趣的学生,如艺术、体育、科技等,专业的校外培训可以提供更深入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同时,对于学科类别的学习,校外培训也可以提供补充和强化,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2、培养个人能力:通过参加校外培训,学生可以接触到更多元化的知识和技能,拓展自己的视野和经验。这些培训可以帮助学生发展自己的潜能和才华,提高他们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参加校外培训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自我认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和目标。

3、增强社交能力:校外培训为学生提供了与不同背景、不同年龄段的人交往和合作的机会。这些经历可以帮助学生培养社交技能,如沟通、协作和领导力。通过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或项目,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尊重他人,提高他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课后托管不进行学科培训违反什么纪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在国内,不少家长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机会,选择让孩子参加各种培训班。而在暑假期间,很多机构也会开办相应的暑期培训班。但是这其中是否存在问题呢?开办暑期培训班是否违法呢?另一方面,在家长看来,孩子在放假时是否需要学习呢?

首先来说,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开设或参加暑期培训班。但是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文件中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取得资格从事义务教育阶段课外辅导活动、补习教育活动、招生考试辅导活动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并且相关部门也已经出台了相应政策进行监管和管理。

此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机构可能存在虚假宣传、过度收费等问题,并有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后果。因此,在选择参加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或者补习时都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机构,并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

那么回到原点——在放假时是否需要学习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第一个角度是认为“不用”。因为放松休息同样重要。尤其是对于小学生而言,“轻松愉快”的放松方式能够更好地促进身体与大脑的恢复以及发展。

同时由于小学生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紧张状态下(如上课、作业),所以在放松时间内如果再安排额外诸如辅导班之类的任务,则容易引起孩子们心理疲劳甚至产生反感情绪。

第二个角度则认为“需要”。因为现代社会竞争激烈,知识更新速度非常快并且涵盖范围广泛;在没有足够知识储备及良好基础奠定下去跟上新时代发展节奏将变得困难。

除此之外,“三年决定一生”的说法大有道理——成年人最终获得什么样职位工作取决于自己高中阶段表现;而高中阶段成就则源自初中阶段; 初中阶段成就则源自小学阶段;所以如果通向成功之路缺少早年基础积累,则麻烦将滋生无数。

总结起来,“需与否”改变取决于每个人及每个家庭具体情况与意愿。只有找到最适合自己孩子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相匹配之方案才能真正达到效果!

最后,请广大爸妈记住:无论怎样安排寒/暑假时间,请保证休息充足!毕竟初心始终要牢记:我们想给自己打造一个聪明又强壮的小可爱!

近日,教育部研究形成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提出,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规开展校外培训,应该给予行政处罚。

具体来说,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住家教师、夏令营或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都属于“校外违规补课”。

而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也已经明确:

“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在学校周边,那些在像学而思、新东方等教培巨头都已经纷纷转型之后,依然以各种形式和名义,私下里和家长沟通商议进行有偿补课的老师或者教培机构,估计是要彻底凉了。

实际上在双减落地,一些大中型教培机构转型、破产或跑路以后,有一些原本在校外培训中赚得丰厚利润的在职教师或培训公司,对于开展学前和中小学学科培训的模式,还是搞出了不少“创意”。

有买一杯奶茶,就可以有专人辅导作业的;

有改头换面,进行“国学辅导”或“跨文化交流”的;

还有表面上给孩子们培训体育项目,实际上在球场里讲题的。

反正就是一门心思地想要钻双减政策的空子,利用家长们望子成龙和教育焦虑的心态,在孩子身上做文章,给予他们更大的学习压力和作业负担。

而且对于家长来说,现在如果自家小孩的学业成绩有所下降,确实也是一件很令人头疼的事情:

直接将老师请到家里补课,说是自家亲戚,只要有学生家长发现,那就是举报无疑;

把孩子送到各种以夏令营、素质培养为名义的培训班,费用特别昂贵,提分效果又不明显。

所以说,很多家长在“征求意见稿”出台以后,对于孩子的学习,似乎又一次深深地陷入了迷茫和困惑中。

毕竟如果孩子能够专注听课、自律学习,大多数家长肯定都乐意少花钱、少费劲,让孩子把每天上补习班的时间和精力省下来,学一学兴趣爱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岂不是美哉?

问题是,越来越多的孩子,在“鸡娃”家长们越来越凸显焦虑和急功近利的教育方式下,对于读书学习和备考升学的兴趣越来越低,甚至长久以来,开始对上学、补课和考试,都产生了无可抑制的倦怠。

如此一来,学生成绩下降、家长心情焦急,无时无刻都在盯着教育焦虑做生意的培训机构,自然也就找到了见缝插针、开班上课的“商机”。

好在,双减政策的一记重锤,敲散了大中型培训机构疯狂扩张的野心,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势必将对那些想着通过“变花样”、“换形式”和“巧包装”的手段,规避教育政策的督查和审核,继续在学校周边开展违规补课的教师或机构,予以震慑和处罚。

这对于近些年以来,在教育焦虑和社会氛围的驱使下,被迫参与“全民补课”的学生和家长,确实是好事。

当然也有些家长,对于相关机构开展“校外补课”的做法,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

“给孩子乱报补习班,盲目增添负担当然不好,但是有些学校的任课老师,教学水平实在是差劲,就算是孩子一直能够自律自觉地积极学习,但是摊上一个差老师,把孩子仅有的一点学习兴趣都给教没了,现在又杜绝各种校外补习班,那么孩子的学业不就耽误了吗?”

再者,也有不少家长,对于一些私立学校的内部补课颇有微词。

毕竟大多数孩子都就读于公立学校,社会舆论和管理部门对公立学校教师的监督特别苛刻,但是对一些私立学校、复读学校的内部补课现象,却缺乏一定的披露和关注,这对于教育公平和学生减负的实现,显然也是不利的。

但是将来参与高考的,是所有高中学校的孩子,如果有些学校可以肆意补课,有些学校严令禁止补课,那么学生之间的成绩差别,肯定也是显而易见的。

总之,针对校外违规培训的甄别和处罚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公开征求意见和多次修订后,或将对各类“违规补课”行为,进行5万元以下,甚至是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严厉行政处罚。

相信随着一系列政策规定的发布,中小学生的学习压力和家长的教育负担,一定会得到显而易见地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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